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美显
全体市民注意了!21日济南市疾控中心发布了温馨提醒:
按照国家新冠疫苗接种规定,请接种灭活疫苗(二剂次)第一剂次已满21天、接种重组蛋白疫苗(三剂次)第一剂次已满28天的市民朋友,务必于6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原接种门诊或附近门诊接种第二剂次疫苗。
6月30日后,接种重点将转向未接种第一剂次的人群。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美显
6月18日下午,潘玉莲(齐鲁)爱心小课堂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山东省实验小学举行。山东援疆干部,喀什地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可宁参加报告会,山东省实验小学部分师生和济南市中小学教师、学生代表参加学习交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