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保护绿水青山 共建美丽泉城 三部门联手面向学生发出森林防火倡议书

2019-12-02 09:47:45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

  本报12月1日讯 近日,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应急管理局联手发布森林防火倡议书,面向全市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发出倡议,保护森林,注意防火,共建美丽泉城。

  《致大学生朋友的森林防火倡议书》中提出,大学生要遵纪守法,注意防火。“造林十年功,火灾一场空”。要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向亲朋好友、周围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增强

  全社会防火意识。大学生应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燃篝火,不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注意预防和防止森林火灾发生。要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在除夕、清明、农历十月初一等传统祭祀节日,倡导以敬献鲜花、栽植纪念树、清扫墓碑、坟头压纸等方式寄托哀思,弘扬健康、生态、环保的文明祭祀新风尚。一旦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吸烟、野炊时,请及时制止;如果制止不了,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一旦遇有森林火灾,要科学合理避险,并及时拨打12119或66600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森林火灾扑救危险性高,专业性强,一定不要凭个人主观热情参与,以免造成人身伤害。请大学生遵纪守法,注意防火;绿色出行,入山踏青不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品;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发现火情,科学应对。

  《致全市广大中小学生的一封信》呼吁,大家要尊重自然,当好森林小卫士,“造林十年功,火灾一场空”。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同学们要积极行动,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做好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要热爱自然,当好防火宣传员。同学们要小手拉大手,全家总动员。让你们的父母、亲友明白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防火的重要性、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严重性,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野外用火,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祭祀时不焚香烧纸。要保护自然,当好防火监督员。学生、家长互相监督,同时监督邻居和周围群众,不在野外用火。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及时劝说并制止;如制止不了,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报告。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为了你们的安全,请不要参与扑救森林火灾,也不要在森林火灾现场停留。要顺应自然,建设美丽新济南。“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作为新时代的建设者,同学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爱绿植绿护绿,使家乡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美好,为建设美丽济南增光添彩。

  在采访中,来自景山小学二年级的丁柏同小朋友告诉记者,她的家后面就是一片山林,她经常跟姥姥和妈妈一起去爬山。她会告诉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一定要保护森林,注意防火,让泉城更美丽。山东女子学院大二学生刘芙荣表示,之前很多同学都喜欢在学校旁边的山上野炊,今后她会提醒同学们,不在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不携带火种上山,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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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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