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拓宽援企稳岗政策,30人以下小微企业更受益

2020-02-13 16:17:23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2月13日讯(记者 肖阳)13日,在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壮表示,将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同时,统筹做好‘六稳’工作,进一步拓宽援企稳岗政策,制定出台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据了解,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经济形势变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就业形势稳定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该政策从2015年实施以来,济南市共支出失业保险基金3亿元,惠及企业4712家,为济南市企业发展和就业局势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抗击这次疫情,济南市人社局进一步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受益面更大,受益企业更多,特别是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预计会比往年大幅增加。
  在稳岗返还标准方面,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共同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返还标准分别为:一般企业按50%执行;“十强”产业企业按60%执行;化解钢铁、煤炭、 煤电等过剩产能企业按70%执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按上年度6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执行。
  在申请条件上,独立参保缴费、非严重违法失信或“僵尸”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以前是3.35%,这次提高到5.5%)。此外,还新增了“30人以下企业的裁员率不超过20%”的要求。
  同时,济南市人社局也简化了企业申请材料。企业申请稳岗返还只需提交《济南市企业稳岗返还申请审批表》和不裁员少裁员承诺书即可。“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此外,按照省统一要求,今年2月起,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首次缓缴期不超过3个月。
  缓缴期满,用人单位仍无法正常经营的,可再次予以延期,累计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与所在单位不再存续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单独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缓缴期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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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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