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今年高中“学考”不一样,考生自7月10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

2020-07-10 18:02:4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谢玮 济南报道

  暑假伊始,济南市教育局提醒各位学生和家长:中小学生课外时间参加培训班,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建议把课外时间交还给孩子,不盲目参加社会培训。如果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学习,请注意以下事项,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登录区县政府网站查阅已经公示的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根据培训需求选择列入白名单的培训机构,建议不要选择未列入白名单和已经公示为黑名单的培训机构。

  为了避免权益受损,学员或法定监护人一定要查看所选培训机构的资质条件及有关信息: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件,其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件信息是否一致且在有效期内。任课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外籍教师要看他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信息会在显著位置公示。办学场所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消防安全器材是否齐备。

  疫情期间,家长除要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外,还要查阅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复学条件核验,核验通过的培训学校信息可以拨打当地教育部门电话问询。除此之外,应当配合培训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为了避免培训机构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培训项目、课程设置、培训班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如何办理缴费和退费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可以先试课,等认同授课方式后,再签订后续合同,一定要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尽可能降低消费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日前,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建议家长认真研读和使用。

  培训机构收费时段要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时,要理性消费,避免冲动消费,缴费时一定要索取与培训机构名称相一致的机构出具的税务发票,切实维护合法权益,避免权益受损。

  消费者如果与培训机构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要尽可能收集齐所有证据,可以通过与培训机构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如需了解更多事项,请拨打当地教育部门电话问询。

  附:市、区县教育部门问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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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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