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实践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

2020-11-26 12:24:35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通讯员 张宁

  本报讯(通讯员 张宁)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南市纪委监委创新实践“一室一组一地”联合办案机制,破解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查办案件面临的协调取证难问题,实现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审查调查统一实施、以案治本统一深化,推动取得“1+1+1>3”的效果。

  今年6月,济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在初核某举报信反映的问题线索时,发现了该市渣土处置中心赵某某涉嫌职务犯罪的重大问题。但受职责权限和办案力量所限,该组无法独立完成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该市纪委监委决定采用“一室一组一地”联合办案机制,由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统一指挥、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居中协调、天桥区纪委监委突破攻坚。办案中,监督检查室在线索指定、立案留置、提请公诉介入等关键节点,全程指导并协调办理手续,把握办案节奏;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熟悉行业特征、掌握廉政风险点优势,为分析渣土监管人员作案手段提供依据;区纪委监委利用熟悉业务、善于攻坚的特长,形成优势互补的工作合力,推进市渣土处置中心赵某某案高效突破。

  “该模式是市纪委监委在参与查办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裁刘虹案时探索总结的。”济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程德智介绍,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和驻人保集团纪检监察组统筹安排保险、证券等18家金融单位配合协查,济南市纪委监委派出业务骨干赴11省市、20余家企业,短时间内完成100余名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

  此外,为拓展延伸该工作机制,该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一室一组一地”联合办案机制的实施意见,贯通全市反腐力量,查处了涉及司法、国企等领域一批重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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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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