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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泉城正式进入垃圾分类“有法可依”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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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办好这件“民生小事”,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5月22日,“济南市垃圾分类进万家”暨“垃圾分类十百千模范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在济南广播电视台举办。
济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峰,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启峰,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胜利,市政协副主席毕筱奇,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廷祥,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周鸿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展宝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范立山, 团市委书记张熙,市妇联主席刘勤,济南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济南日报社社长马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勇,市城管委副主任、城管委办公室主任、市城管局局长、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孙世会,济南广播电视台总编辑许莉等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济南市城管委副主任、城管委办公室主任、市城管局局长、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孙世会宣读了“垃圾分类进万家暨十百千模范创建活动方案”,两项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全市居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其中垃圾分类进万家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城管委办公室、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和济南广播电视台联合发起,动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代表委员等走进全市居民小区、商户和单位,向广大市民深入阐释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积极宣传《条例》内容,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的专业知识,耐心讲解全市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的基本现状。
垃圾分类“十百千”模范创建活动,由市城管委办公室组织实施,在全市评选10个模范街镇、模范社区和村各100个、模范小区和单位共1000个。对于创建成功的模范街镇、社区(村)、小区(单位),济南市将以“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重奖激励。
生活垃圾分类是事关居民生活的大事,需要动员全社会地力量加大宣传和引导,一起践行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济南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济南日报社社长马利、济南广播电视台总编辑许莉为垃圾分类媒体形象大使颁发了聘书,并宣读《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居民生活社区是生活垃圾分类的主阵地,也是生活垃圾的源头,充分调动物业公司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动性至关重要。活动中,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启峰徐启峰和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勇为“济南市垃圾分类物业联盟”物业服务公司代表授牌。
泉城“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城管监督员”是生活垃圾分类最忠实的“实践者”,汇聚了向上的力量,为垃圾分类新时尚代言。活动中,市政协副主席毕筱奇毕筱奇、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廷祥为监督员们颁发了聘书。
为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济南城管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强化资源融合,开展常态化社会大动员。活动上,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胜利,全国道德模范、省人大代表房泽秋为“济南市全民城管促进会”揭牌。
济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峰在讲话中表示,推进垃圾分类,是事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大事,是事关省会城市品质提升的要事,是事关全国文明典范创建的实事,也是必须要干好的一件难事。要深刻认识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抓紧抓实抓好各项工作,将其贯穿到城市治理中,融入到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中,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成效。
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重中之重是加强宣传动员,杨峰表示,要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充分利用“报、刊、网、端、微、屏”全媒体传播矩阵,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提高市民的分类意识,激发全社会持久的垃圾分类热情,着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环境。
杨峰表示,今年,全市目标非常明确,就是60%以上街镇要达标。要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通过“十百千”模范创建,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广先进经验,全面带动提升全市垃圾分类水平。
杨峰、徐启峰、李胜利、毕筱奇、吕廷祥、周鸿雁、展宝贞、范立山、张熙、刘勤、马利、陈勇、孙世会、 许莉、房泽秋、刘云香等人摁动启动键,标志着济南市“垃圾分类进万家”暨“垃圾分类 十百千模范创建”活动正式启动。
山东省住建厅城管局、济南市纪委监委、市总工会、市城管委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各区县(功能区)城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街道(镇)主要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济南市民巡访团,全民城管促进会及市民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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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8时整,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济南移交第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件,共计163件,其中来电155件,来信8件。截至目前,济南共收到转办件1538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