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接处警环节两个“其他” 济南公安细分18种警情类别、清零30万起警情

2021-06-26 15:24:5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珈玮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珈玮 济南报道

  受立案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初始环节,如实、规范、依法受立案,对于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打击违法犯罪,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据济南公安介绍,当前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也将有案不立作为顽瘴痼疾整治的重点任务。为此,济南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全面分析近年12345市民服务热线、民生警务平台和执法办案领域诉求,强化智慧警务深度运用,创立如实受立案“五步十抓”工作法,以如实受立案为小切口,做实深化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大文章。

  全面取消接警处警环节的“两个其他”。坚持一手抓派警环节,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后,必须根据报警人描述,准确选择警情分类,严禁选择“其他”类选项模糊派警。坚持一手抓接处警反馈,济南市公安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民警处警严格按照110接警平台18种警情类别填报,一律禁止将警情处置结果选择“其他”分类。确保民警根据报警情况如实反馈,避免警情体外循环。在此基础上,累计清零30万余起警情。

  闭环系统“两个自动”强制入轨。坚持一手抓自动分流,闭环管理系统同步接入三台合一警情数据,将民警处警反馈为刑事、治安两大类的警情,自动识别、一次分流至系统“案件模块”,规避民警操作随意性。坚持一手抓自动预警,对系统中对群众报警中包含被偷、被抢、被骗等关键字可能构成案件的警情特别标注,严控案件类警情向非案件警情转化。

  警情案件“两个关键”日清日结。坚持一手抓接处警日清日结,出台《110警情“日清零”实施意见》,明确接、处警两次反馈时限,实现对各类警情尤其是“亲临报警”警情的全方位监管。坚持一手抓案件巡查日清日结,每日开展网上巡检,对当天所有案件“过筛子”,确保案件受立案及时,证据上传完整。

  巡查回访“两个手段”刚性纠偏。坚持一手抓三级巡查,健全市局、分县局、派出所三级案管部门巡查运行机制,派出所案管室源头治理,通过“日清日结”工作模式,确保案件应受就受、应立尽立。坚持一手抓每案必访,积极扩容升级“e警通”微警务服务平台,案管中心通过警情回访,通过回访查看警情是否存在虚假反馈、不及时处理、有案不受等情形。

  考评问责“两个促进”跟踪问效。坚持一手抓质效考评促进,济南市公安局大幅提高对分县局执法办案考核分数,考核内容由只考质量向“质量和绩效”双考转变。坚持一手抓约谈问责促进,制定《济南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问责规定》,对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执法安全管理、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问责,下发《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并送达各单位“一把手”,避免“小过”酿成“大错”。今年以来市县公安机关两级下发执法监督整改问责通知书76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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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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