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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戚云雷 实习生 邹文荣
8月1日,由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新规施行后,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走访发现,济南不少小区开始着手整治电动车上楼,或张贴警告标语,或增设非机动车车棚和充电桩,或安装电动车电梯轿厢阻止系统。虽然有些小区电动车上楼的情况有所好转,但一些小区仍存在管理漏洞。
22层楼有13层停着电动车
禁令实施后仍有电动车上楼
8月2日下午,在历下区东舍坊东居,小区2号楼一单元22个楼层中有13个楼层里停放有电动车,有的停放在电梯间,有的停放在居民家门口,原本就狭窄的走廊变得更加拥挤。而在楼下不远处,就安装有非机动车车棚和充电桩。
鲁能康桥一些楼栋的单元大厅里停放有电动车
在天桥区鲁能康桥,虽然小区内安装有充电桩,楼道里也张贴着“电动车禁止上楼”的通知和警示标语,但13号楼和15号楼的单元大厅里仍停放着多辆电动车。“楼道里的电动车都出来了。”刚把电动车停到楼下的一位居民说,8月1日新规实施后,小区电动车上楼的情况较以往有了很大改善。
在天桥区盛世名门小区,个别楼层仍存在电动车上楼的情况。“我一般把电动车推到车棚里用充电桩充电。”一位住户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虽然小区内提供了大型车棚充电桩可供充电,但还是有住户推着电动车上楼,也有业主把电池提上楼充电。
保利·海德公馆小区仍有电动车进楼
在历城区保利·海德公馆,虽然小区8号楼下就装有不少充电桩,但还是有居民将电动车推进楼,其中一个单元大厅里停放着十几辆电动车,另一个单元32个楼层中有9个楼层中有电动车。由于一些业主将鞋柜安装在电梯间里,和电动车紧挨着,消防安全隐患较大。
在历城区锦绣泉城,虽然小区在地下车棚设置了电动车充电点,部分居民还是将电动车推上楼,10号楼26个楼层中有6个楼层停有电动车,一楼单元大厅也停有两辆电动车,而大厅里就贴着“禁止电动车乘电梯进入楼层”的通知和“禁止停放”的警示标语。
锦绣泉城小区存在“飞线”充电现象
除了电动车上楼,锦绣泉城小区“飞线”充电的情况也较为严重。10号楼单元门口停放着两辆电动车,其中一辆电动车正在充电,而其所用的电则是从楼上引下来的,电线足有十多米长。另外,还有一根电线是从地下室引上来的。
物业称将加强巡查和劝阻
若业主不听劝将反映给消防部门
事实上,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行前,济南已有不少小区开始着手整治电动车上楼的问题,有的张贴电梯警告标语,有的增设非机动车车棚和充电桩,有的安装电动车电梯轿厢阻止系统。新规施行后,一些小区物业表示,将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加强巡查和劝阻,若业主不听劝阻,将反映给消防救援机构。
鲁能康桥小区里张贴的警示标语
“我们物业联合派出所张贴了一些通知和标语,安保每天都会来楼道巡查,有违反的会贴上限车主三天内自行清理的通知,超过三天安保就清除。”鲁能康桥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本来计划在小广场等区域安装大型车棚充电桩,但由于业主意见不统一,计划没法实施。不过最近他们计划改在小区内一块空地安装,目前正在筹备当中。此外,小区还准备增设电梯监控和电动车监控,相关工作也在走流程。
而盛世名门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小区内正在安装非机动车车棚和充电桩,楼道和电梯内都张贴了禁止电动车进楼层的告示。同时,小区正在落实监控整修工作,待落实完成后,将搭配电动车监测监控一起来监督业主。商品房区8月5日后也将开始安装大型车棚充电桩,各项工作正在开展当中。
保利·海德公馆楼下安装了很多充电桩,但仍有业主推电动车上楼
针对电动车上楼的情况,保利·海德公馆物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小区安装有300台充电桩,足够业主给电动车充电,但由于安装充电桩时未配建非机动车车棚,再加上一些业主出于老思想、老观念,认为电动车放家里更安全充电更便宜,所以仍有一些业主把电动车推上楼。
该物业负责人称,之前他们也考虑过安装电动车电梯梯控系统,但在征求业主意见时并未过半,所以只能作罢。下一步,他们也会考虑增设非机动车车棚,解决业主的电动车停放问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并联合派出所进行检查,加强巡逻频次,及时劝阻电动车上楼充电的情况。
“我们只能宣传、劝阻。”锦绣泉城物业负责人表示,如果有业主投诉电动车上楼或“飞线”充电问题,他们会去找电动车车主,劝车主整改,但作为物业他们没有处罚权,如果多次劝阻车主仍拒不改正,他们会寻求派出所的帮助,或反映给消防救援机构处置。
该物业负责人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虽然国家已明确规定禁止电动车上楼,但仅靠物业公司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他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动用维修基金安装电动车电梯梯控系统,阻止电动车上楼,同时多安装车棚和充电桩并降低充电价格,以解决业主的停车和充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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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已开出首张罚单
专家建议“先疏后堵”解决电动车配套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电动自行车屡上热搜。5月10日,四川省成华区一小区电梯内发生电动车起火事故,造成5人受伤,其中包括一名婴儿。事故视频显示,电动车爆燃后,烟火在短短数秒内就迅速将电梯吞没,梯内人员衣物也被引燃,场面十分恐怖,而这起事故也再次引发人们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问题的关注。
6月25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济南已有不少小区安装电动车电梯轿厢阻止系统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注意到,新规正式施行后,全国多地已开出首张罚单。在北京市大兴区,两名居民拒绝从高层住宅楼单元门移走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分别被罚款500元。在江苏宿迁某小区,一居民因电动自行车停放于高层住宅疏散通道,并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被罚款500元。8月3日,西安消防部门在西安市西航花园小区开出了第一张罚单。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认为,在城市中,一般10公里之内的距离,电动自行车是最便捷的交通工具,因此电动车的存在有现实的必要性。但随着数量的不断增多,电动车也出现了一些负效应,如电动车闯红灯和电动车安全事故等,所以规范电动车也很有必要。
王忠武认为,解决电动车乱停乱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但主要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停放,二是充电。因此,治理电动车上楼也要从这两个方面入手,“先疏后堵”,首先给业主安排停放电动车的空间,其次要有充足的充电桩,解决充电的问题,只有先满足这两条,才能出台相关规定禁止电动车上楼,否则容易引发一些冲突,且治标不治本。
王忠武表示,治理电动车上楼要循序渐进,更要以民为本,在解决停放和充电问题前,相关政府部门可以考虑设置一段时间的过渡期,给小区留出一定的时间来增设非机动车车棚和充电桩等配套设施,以解决居民的实际需求。待过渡期结束,电动车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起来后,再实施电动车新规效果就会比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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