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通报、常态化督查……济南对建设工地统一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2021-08-30 19:37:3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稳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稳 济南报道

  8月30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济南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按照“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牵头”的原则,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统一进行文明施工管理,实现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和城乡发展面貌同步提升,助力济南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

  《方案》提出,包括施工工地的出入口、施工围挡、施工图牌、场地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外立面形象、湿法作业、裸土绿化或覆盖、物料堆存、垃圾处置、保洁除尘、竣工后场地清理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工地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标准,并在各工地予以张贴公示。

  同时,由市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分别制定本行业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检查评分标准,发文后统一执行。制定标准时,应根据工作重要程度,结合工程类别、行业特点,在检查项中设置否决内容,当出现否决情况时,该项检查内容按零分处理。

  《方案》要求,市有关部门每月组织各区县(功能区)摸底排查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清单,每月30日前,将更新后的本行业全市施工工地清单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汇总,形成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清单,作为下个月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督查清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市有关部门将行业内建设工程监管任务进行分工,按照工地清单逐一落实具体监管人,发现问题追究监管人监管责任。在工程项目自查自纠基础上,对工地文明施工开展实地检查,确保市级及以上级别投资建设项目每月至少督查一遍。

  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原则,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交通、水务、园林和林业绿化等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施工工地,按行业分别开展文明施工巡查检查,每月至少一遍,确保全覆盖检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对全市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开展常态化实地督导抽查,并依据检查标准现场评分。对问题较多的,现场下达限期整改告知单,并以督查日报方式通知到属地区县和行业主管部门,由区县跟踪整改、反馈回复,市级行业部门督办;问题严重或检查得分率不足50%的,转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由行业主管部门移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处罚情况反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月汇总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当月市级督导抽查评分情况,分别计算出各区县和各行业类别工程的文明施工月均得分,当月工作情况形成月报告,次月10日前报市政府,同时通报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

  建立媒体曝光制度,对扬尘问题屡改屡犯的建设项目不定期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予以曝光。将曝光的参建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建设单位为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将处罚情况报市政府;建设单位为省及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将处罚情况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罚,原则上当日移交执法部门。对问题突出、屡改屡犯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停工整改、信用扣分等措施予以惩戒,倒逼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调度、督查和通报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各区县(功能区)、市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年终实施工作考核,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反响良好的区县、市部门进行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群众意见较大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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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凤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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