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全面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体系成效显著

2021-11-17 14:0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开元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开元 报道

  实施排污许可制是环境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定位于核心环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决策。济南市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自2015年起开展排污许可证试点核发工作,连续三年将实施排污许可制管理纳入市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7年,国家正式实施排污许可制以来,在生态环境部以及省厅指导和支持下,济南市核发了全省第一张火电和造纸排污许可证;2018年在全省首创性地为所有持证单位建立了排放口二维码应用系统;2020年在全省率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并第一时间开展排污许可“回头看”,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被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表扬为2020年全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2021年以来,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济南市扎实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和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审核,开发了济南市排污许可智能管理系统,并获得软件著作权。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持证排污单位2467家,排污登记12732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企业10家。

  一是持续优化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机制。济南市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机制建设,2017年3月份,即在全省率先印发了《济南市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的工作任务、职责分工、进度安排和管理要求,确定了审批工作流程、会签程序,方案的出台为全市排污许可证的正式受理、核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随着排污许可工作的逐步推进,济南市不断调整、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与执法监管的通知》《济南市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暂行办法》《关于委托各分局核发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各分局排污许可相关工作职责、会签处室审核内容、证后管理以及执法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成立排污许可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落实排污许可重点工作,保障排污许可制度实施。

  二是探索完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流程。2017-2020年排污许可核发任务繁重、人手少,济南市积极探索,逐步摸索出了一条既能保证核发质量,又能提高核发效率的工作流程,称为“十步法”。即发布排污许可申领通告、摸排行业清单、发放排污许可“明白纸”、分行业召开全市排污许可申领与核发技术规范培训会、答疑与初审、再次集中培训与修改、各相关处室会签、生成证书、印制排污许可证并统一邮寄、形成排放口二维码。

  三是不断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2018年以来,济南市建立了排污许可核发质量评估机制,制定了《济南市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了核发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通过自查自纠、交叉互审等形式,以查代训开展核发质量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2020年,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立即开展了排污许可“回头看”工作,2021年以来,按照“双百”任务要求,制定了《济南市2021年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挂图作战表》,分行业、分月份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审核工作,采取市级全面线上审核、区县级逐一现场核实的工作模式。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857家单位排污许可证质量线上审核以及现场核实,11月10日前将全部完成整改;已完成355家单位执行报告审核及督促整改工作,超额完成“双百”任务。

  四是扎实做好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为更好地指导持证排污单位填报执行报告以及台账记录,济南市制定了排污许可证年度以及季度执行报告填报模板,录制了《排污许可台账记录、执行报告年报填报指南》视频,填报指南被多个环保平台转发,累计阅读量达数万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加大对持证排污单位的培训力度,书面提醒持证排污单位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强化执行报告审核,确保排污单位运行以及排污情况体现在执行报告中。做好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单位的整改进展调度、到期提醒及整改后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五是加大宣传以及帮扶指导力度。将宣传培训以及帮扶指导贯穿发证以及证后管理全过程,通过多种形式全面解读排污许可政策,发布《一图读懂:排污许可问题你知道多少?》《一图读懂: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会有哪些后果?》《致济南市各排污单位的一封公开信》《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最新排污许可管理违法成本套餐》等宣传资料。组织召开全市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视频会议,邀请法律顾问向全市所有持证排污单位全面、细致地解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强化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责任意识。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内容,依据条例对环境违法行为和相应法律责任予以公开和提醒,使持证排污单位依法按证排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针对核发管理类别界定存在困难、持证企业自行监测等方面存在疑问等情况,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开展上门帮扶指导,召集相关企业进行座谈交流,答疑解惑,向企业详细讲解排污许可有关政策,让企业打消疑虑,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了解决途径,全力助力营商环境。

  六是着力提升排污许可智慧化水平。为强化排污许可数据应用,真正为环境管理服务,济南市自2018年起,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开放济南市排污许可相关数据,依托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融合排污许可、在线监测和网格化监管等数据成果,建立了排放口二维码应用系统,在所有持证单位的主要排放口设置了统一规格的二维码标识牌,便于监管执法以及公众监督。2019年以来,济南市进一步梳理排污许可功能需求,开发了排污许可数据统计分析以及到期预警提醒等功能,今年6月份完成与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大数据接口衔接,开展排污许可数据分析与应用,充分利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回流数据,实现了排污许可库中118张表单3600个字段的导出,分类形成排污许可要素信息清单,并在环境监管APP中打通了排污许可数据与在线监测、电量监控、环评数据的对应展现,为环境管理、现场执法提供便捷高效的支持。

  七是加强环境管理制度衔接。建立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将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及时通过排污许可落实到位,实现信息共享、过程留痕、闭环管理。环评审批部门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中,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履行持证(登记)排污、按证排污责任等具体要求。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定期将排污许可证企事业单位清单、排污许可证线上核查、执行报告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及有关处室;市级以及区县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及各业务处室(单位)在环境执法及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需变更、重新申请、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或存在排污许可证质量问题的情形,及时反馈给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经核实后依法调整排污许可证,形成闭环管理。

  下一步,济南市将严格按照国家、省排污许可有关工作部署,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结合济南实际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狠抓排污许可各项工作落实,不断适应生态环境工作的需要,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支撑。

初审编辑:高娜

责任编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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