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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济南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根据《规划》,济南将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建立女干部培养清单,持续实施优秀女干部递进培养计划,完善优秀女干部跟踪考察和动态管理制度。
根据《规划》,济南将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妇女健身活动提供保障。并且,将强化妇女健康服务的科技支撑,建设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持续提升“互联网+妇幼健康”品牌,推进“互联网+”疫情监测、监督执法、职业健康、中医药服务,积极发展5G+医疗服务新业态。实施妇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风险预警。
为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济南将严格控制招生过程中的特殊专业范围,强化涉及性别歧视问题的监管,建立约谈、处罚机制。并且,将采取激励措施,提高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学科的比例。
为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济南将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对招聘、录用环节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依法惩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招录(聘)人员、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发挥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领作用。另外,济南还将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障收入公平。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实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资源制度,畅通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另外,《规划》中明确提出,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调岗、予以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根据《规划》,济南将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建立女干部培养清单,持续实施优秀女干部递进培养计划,完善优秀女干部跟踪考察和动态管理制度,使每名优秀女干部始终处在组织视野。优化女干部成长路径,为女干部参加教育培训、交流任职、挂职锻炼创造条件和机会。开展女性领导力培训,提升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选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保持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合理比例。保障妇女在干部录用、选拔、聘(任)用、晋升、退休各环节不因性别受到歧视。
并且,济南将加强村(居)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注重从村(居)妇联主席、女党员、致富女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女性、本乡本土女大学毕业生、女社区专职工作者、女专职网格员、巾帼志愿者骨干、退休女性等人员中培养选拔村(居)干部。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村(居)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通过提名确定女性候选人、女性委员专职专选、女性成员另行选举等措施,提高村委会成员、村委会主任中的女性比例。
另外,济南将制定出台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领域法规政策。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的法规政策,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等方面支持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完善产假制度,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和家庭育儿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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