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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关于遴选第二批济南市“领航学校、特色学校、新优 学校”的通知》(2021-332)和《关于组织第二批济南市“领航学 校、特色学校、新优学校”立项初审工作的通知》(2021—518) 要求,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提交立项申请的第二批“领航学校、 特色学校、新优学校”(以下简称“三类学校”)进行了初审,遴选出 150 所学校进行现场答辩,经过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审核, 拟确定 100 所学校为第二批“三类学校”立项培育学校,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 异议的,可以用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市教育局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提供实名、单位、联系电 话等信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同时,对拟立 项培育学校名称有勘误意见的,请一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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