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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2月24日济南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批准济南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计划;
3、审查济南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预算草案、批准济南市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市级预算;
4、 听取和审议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济南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济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8、 通过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9、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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