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开出今年首张未按时年报公示罚单

2022-07-27 20:36:5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赵旭辉

  7月22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开出今年首张因公司逾期未履行年报义务罚单,给予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3000元的处罚。

  近期,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正在经营的某新材料公司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时,因未公示上年度年报而无法审核通过。7月22日,该公司到市中区十六里河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该所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济南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核实以及对经营者的询问记录,落实了该经营者在2022年6月30日前未按时报送上年度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该业户超期未报送年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规定,构成了未按时报送上年度年报的违法行为。

  市中区十六里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该公示作出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的当场行政处罚,该公司也深刻认识到未及时报送年报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表示这次被处罚是一次深刻教训,以后一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每年按时报送年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自觉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履行按时报送年报义务,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诚信体系。(通讯员 赵旭辉)

初审编辑:范明昱

责任编辑: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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