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济南市司法局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2022-11-25 18:54: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周舟

  近日,济南市司法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济南市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倡导绿色节约理念,培育节俭机关文化,取得较好工作成效。今年,市司法局作为全市参加国管局抽检的6家单位之一,顺利通过评审验收,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参评工作共6大项、25小项全部达标,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奋力在打造节约型机关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节约型机关建设合力。济南市司法局成立节能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谋划创建节约型机关的思路方法,研究制定《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全员发动,明确职责任务,确保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同时,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建立机关能耗统计台账,明确标准要求,让节约工作有章可循,让节能减排有数可查。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市司法局以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为抓手,充分结合节能周、低碳日、“熄灯一小时”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倡导“135”低碳出行、“舌尖上的节约”“文明餐桌”“光盘行动”,把节约理念贯穿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促进绿色低碳习惯养成。同时,设置节能标识、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短片,引导干部职工做节能低碳的倡导者、践行者和示范者,厉行节约蔚然成风。

  细化工作举措,降低机关日常运行成本。市司法局重点围绕办公用电、用水、用纸节能管理,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举措,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走深、走实。推行无纸化办公,充分利用党政工作专网、电子政务内网及山东通移动办公平台进行文件流转,提倡双面打印,减少文件用纸数量。有计划地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高能耗设备和产品。做好节电节水设备改造,逐步采用节能灯具,淘汰低效高耗照明产品,配置使用节水器具。要求所有办公室空调严格按节电标准设置温度,落实垃圾分类有关工作要求,并做好日常督促检查。

  严控经费支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司法局压减“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使用公车、车辆维修、加油等严格按程序审批,大力精简会议、压缩培训时间,尽量在标准以下安排公务接待。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标准,从严编制预算,节约使用资金,完善内控制度,开展项目跟踪与绩效评估,真正把每一分钱花在刀刃上。

  建设节约型机关是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应有之义,是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必然要求,是政法机关模范带头的具体体现。济南市司法局将持续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运行管理效能,努力为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通讯员 周舟)

初审编辑:高娜

责任编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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