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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济南市召开法治济南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部署会议暨市委依法治市办(扩大)会议。济南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杨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就推动法治济南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助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吕涛主持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茂祯宣读济南市功勋荣誉表彰领导小组《关于市司法局申报创建示范活动的复函》。市城管局、济南文旅集团、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济南外国语学校4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济南市每年开展法治济南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评选法治济南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单位,推出一批法治济南建设“年度标杆”,带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济南,推动全市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示范引领在法治轨道上建设现代化强省会。
通过开展法治济南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力求达到“五大效果”。一是以示范创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以示范创建工作为重要抓手,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高度,积极探索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路子,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扎实开展法治济南建设各项创建工作,夯实基础,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二是以示范创建推动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今年是济南市“项目突破年”。通过开展法治济南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确保项目招投标、行政审批、征地拆迁、项目落地、正式运行等重点环节健康有序运行。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招商引资活动中,对合作协议、投资合同、招投标等事项,严把法律关,提高依法招商水平,防范化解投资建设各种风险。聚焦项目规划和建设,严格法律规定、法定程序,打造一批法治示范项目,树立一批项目建设法治标杆,带动提升项目建设法治化水平。聚力项目推进和管理运营,加强企业合规制度体系建设,提升依法管理、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水平,依法保障项目和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是以示范创建展现法治为民“新境界”。通过开展法治济南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优势法律服务资源,创新“线上+线下”服务模式,加快实体、热线、网络、能动“四大平台”融合发展,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四是以示范创建提升社会治理“新质效”。通过开展法治济南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设,加快建设市、区县、街镇、社区四级多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持续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构建数字化信息化法治体系,打造法治济南建设新引擎。
五是以示范创建开创法治乡村建设“新局面”。通过开展法治济南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现代治理、法治为民”,加快推动机制平台建设,全面深化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争到2023年年底,全市80%的镇村达到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标准,努力在我市形成“特色鲜明、亮点纷呈、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的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新格局。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杰,市委副秘书长谢金岭,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谢圣仁,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德龙,市政府办公厅副局级领导干部吕雷,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皇甫庆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法治工作负责人;各区县(功能区)党(工)委副书记,依法治区(县)办主任,司法局局长参加会议。(通讯员 朱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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