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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具有空间密闭、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特点,市民的出行安全如何保障?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于10月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海峰表示,济南将采取轨道民警驻点值守、重要节点特警联动武装巡逻的方式,对地铁车站等重点部位强化巡守。
李海峰介绍,去年9月,市公安局会同市交通局制定颁布了《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目录涵盖170余个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具体细目的危险物质、物品,特别是把“电动代步工具及电池等”明确列入禁带范围,从源头上压减了安全隐患,得到了广大乘客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公安机关职责,确保《条例》顺利实施和市民交通出行安全”。
扛牢监管责任。开展常态化、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纠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指导企业提升员工的责任意识和防控能力,适时更新升级安防设施设备。针对非法携带违禁品和危险物质,以及拒绝接受安全检查不听劝阻,构成扰乱车站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确保广大乘客安全出行。
坚持打防并举。强化公安机关防范打击职能,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安全就在身边。运用数智警务平台进行感知性预警,对易危害地铁安全的重点风险进行精准防控。严厉打击地铁多发的侵犯隐私、电信诈骗、盗窃等违法犯罪,健全轨道勤务机制,科学布设警力,加大日常巡逻防控力度和频次,提高见警率、管事率,不断提升地铁乘客安全感、满意度。
做实联勤联动。构建多警种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警种联动”,采取轨道民警驻点值守、重要节点特警联动武装巡逻的方式,对地铁车站等重点部位强化巡守。加强“警企联防”,督促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加大人防力量投入,联合组织常态实战演练,打造灵活高效的地铁最小作战单元,推动实现应急处置“再快一秒”。加强“警保联控”,公安民警、辅警联合保安员,强化每日地铁安检、站区巡逻,最大限度提高乘车安全系数。
“在《条例》即将实施之际,立足公安机关职能,充分运用网上网下等各种宣传媒介,组织市民乘客开展学习《条例》、遵守《条例》主题活动,开展安全防范及治安突发事件应对等培训教育,增强广大市民朋友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警民携手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轨道交通环境。”李海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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