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面馆偷手机被拘,主动赔损获失主谅解

2020-06-22 17:37:5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开元 通讯员 李友坤 费聿凡 济南报道

  3月19日,长清区万德街道一家拉面馆发生一起手机盗窃案,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分局万德派出所在接到报案后及时出警,对案件展开调查。最终,民警在6月19日将犯罪嫌疑人白某抓获,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民警接到报案后,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发现了嫌疑人带着口罩的模糊身影。6月18日,办案民警再次梳理该案的线索,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上了一辆车牌号为鲁R开头的红色高栏货车。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确定了该车车主是户籍地为菏泽市曹县的王某。

案发周边监控录像截图

  发现嫌疑目标后,办案民警立即前往曹县展开调查。在曹县磐石派出所的协助下,民警联系到王某,但王某谎称自己在外地拒绝到案。民警随后联系到了王某的父亲,对其宣讲法律政策,敦促王某到案。迫于压力,王某于当天下午主动到磐石派出所接受询问。

  在民警的询问下,王某承认自己曾于3月19日驾驶红色货车到达过长清万德,但是否认到过拉面馆。后经过店主回忆,嫌疑人当天买了两份拉面和两个煎蛋,民警判断嫌疑人很可能另有其人。通过查看监控录像,王某指认出监控截图中戴着口罩进入兰州拉面馆的人,正是当时跟随自己驾车去万德的朋友白某,案发当天上午九点半左右,王某曾让白某去买早饭。随后,王某配合民警到白某的住处展开进一步调查。在民警的询问下,白某对其3月19日在长清万德某兰州拉面馆盗窃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白某接受民警询问

  6月19日,白某在民警的教育下,主动赔偿了案件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分局依法对盗窃违法行为人白某(男,19岁,山东曹县人,无固定职业)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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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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