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的通知

2019-11-01 15:47:33 来源: 健康济阳 作者: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奖励扶助目标人群

  1、2002年9月27日及以前在我区原国有、集体企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退休时没有享受加发5%退休金(100%退休金的除外)的独生子女父母。

  2、无业、自谋或自由职业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

  二、目标人群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济阳区城镇居民户籍,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合法、有效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没有享受加发5%退休金(100%退休金的除外)、一次性退休补贴或一次性养老补助,没有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符合条件未申报的居民请于2019年11月29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户籍证明及复印件(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

  4、城镇其他居民证明(2002年9月27日及以前退休的企业职工提供退休证及复印件)

  5、填写《济阳区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在社区居委会领取)

  6、中国银行卡账号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7、婚育状况证明信(空白表在社区居委会领取)

  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各类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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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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