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孙海燕
老马同志:我女儿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5年,原本工作好好的,不料上半年开始患病,住院做手术,现在还未能痊愈上班。起先单位让我女儿自己走人,说这样还可以给一笔补偿金。
后来见我们不肯答应,单位又说这样长期不能上班,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且没有补偿。因为是我女儿不能上班,无法履行合同,责任不在单位。请问这方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万一单位不要我女儿了,真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读者张女士张女士:
单位的说法是错误的,你们一定要弄清楚其中节点问题,避免被误导。这里我依据法律向你做个概要介绍。
第一,单位不能逼生病职工辞职。职工在合同期内生病可享受医疗期待遇,不是一生病就必须走人,哪怕合同到期也必须顺延到医疗期结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所谓四十二条规定之情形,就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若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你们自己对应一下,看有无超过。
第二,职工合同期内患病不能上班,并非可立即解除。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因病解除,单位须付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种解除,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按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单位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孙海燕
香烟是专营商品,必须取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资格,还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才允许销售。检方查明,被告人李某在未经国家行政部门许可,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烟草经营活动,经营卷烟价值共计132175元。[详细]
还有一些大桶客更为先进,他们或者用宽宽的布条,或者用一种黑色的胶带,把摁到出水状态的摁钮缠上一圈,如此出水口就一直保持出水状态。在大明湖路按察司街口的一处直饮点,甚至有一个大桶客驾驶着一辆摩托三轮车接水,车斗里竟然装了7只20升容量的大水桶。[详细]
近日,家住老屯的济南市民李女士反映,8日早上,老屯汽配城的军建货运突然关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失联,超过百人近千万货款无处讨要。” 7日上午,李女士拿着提货单去军建货运领货款,但与平常不一样,老板却始终没有露面,只有几个普通工作人员帮忙给货款。[详细]
一个大桶、一根管子,在泉水直饮点边,一等就是一小时,不为别的,只是贪图免费的直饮水,这就是不文明的“大桶客”的形象。济南市历下区市政部门表示,未来要联合街道办、公安等部门,对不文明取水行为进行常态化劝导,对恶意破坏饮水台的行为进行打击。[详细]
在舜德路与二环南路交叉口西侧,记者又发现一辆“僵尸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同时占据了盲道。”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新亮认为,小区内长期停放“僵尸车”属于侵权行为,业主可以联合居委会对车主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停车费。[详细]
提起济南的冬天,人们脑海中会不自觉地想起老舍先生的著作——《济南的冬天》,在他的笔下,济南的冬天显得格外俏皮可爱,没有冬天应有的严寒,只有温暖的一切。对于老济南人来说,冬储大白菜是段难忘的记忆,可对于现在的许多年轻人来说,却鲜有记忆。[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