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意见的公告

2023-03-02 10:57:30 来源: 济南市司法局 作者: 赵晓丹

  根据《济南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和立法程序的相关要求,现将济南市农业农村局起草并报送审查的废止《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及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出:

  1、登陆济南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nan.gov.cn),通过网站首页上方“互动—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或者登陆济南市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jnssfj.jinan.gov.cn/),通过网站首页“政府法治—立法意见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fzbfgc@j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标明“废止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龙奥大厦A区1134室,邮政编码250099。

  附件:

  1. 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

  2.关于废止《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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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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