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1——85196021

投稿信箱:wode_210@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头条

山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增至35元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兆辉   2014-06-07 08:29:00

6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自2014年起,山东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2013年的人均30元提高到35元,目前省财政已预拨2014年补助资金12.03亿元,确保各地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大众网济南6月6日讯(记者 李兆辉)6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自2014年起,山东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2013年的人均30元提高到35元,目前省财政已预拨2014年补助资金12.03亿元,确保各地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所谓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11项内容:国家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为确保提标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山东省财政已预拨2014年补助资金12.03亿元,支持各地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为重点,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据了解,山东省级财政对济南、淄博、东营、烟台、威海5市的人均补助标准为10.5元,对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5市的人均补助标准为15.75元,对枣庄、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6市的人均补助标准为24.5元,差额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王亚男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