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1——85196021

投稿信箱:wode_210@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头条

山东将工作稳定的农民工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杨学莹   2014-12-25 11:02:00

《意见》规定,农民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购买工作所在地自住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意见》还明确,农民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工作稳定的农民工有公积金了

  □记 者 杨学莹 

  通讯员 戚玉娥 报道

  本报济南12月24日讯 我省将工作稳定的农民工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要求用人单位应为工作稳定的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可用来买房、租房、建房,家庭遇到困难或离职可提走。2017年将劳动关系稳定的农民工基本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人行济南分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规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稳定的,用人单位应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可按职工工作所在地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缴存比例不低于5%。

  《意见》规定,农民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购买工作所在地自住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农民工公积金的用途比市民要灵活。《意见》规定,农民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可凭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农民工租住自住住房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个人实际支付的房租额。

  《意见》还明确,农民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非本地户籍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地户籍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意见》针对农民工不同需求和用人单位不同情况,通过降低缴存门槛、放宽提取条件、优化贷款政策等措施,适当放宽农民工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不断增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吸引力。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推进,引导规模大、效益好、用工稳定的企业全员建缴,用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的企业,先将劳动关系稳定的农民工纳入缴存范围,根据企业和职工实际情况逐步推开。

  《意见》提出,到2017年,将劳动关系稳定的农民工基本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农民工对住房公积金知晓率、参与率和使用率明显提高,农民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机制全面建立,资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强制缴存的范围是“8类单位在职职工”:“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在职职工。”但“在职职工”是否包括农民工,没有明确。

  记者获悉,过去我省济南、临沂等地已经将农民工纳入到了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2011年,济南明确了在职职工范围,规定所有单位应为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缴纳住房公积金。2012年,临沂市以兰山区为试点,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城镇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一年时间,有1400多户缴纳了公积金,贷出200多户4000多万元。户均不到20万元,反映了真实住房需求;主管部门告诉记者,在目前公积金使用率已经较高的情况下,此举带来的主要风险是资金额度压力。

  山东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突破4000亿元

  □杨学莹 戚玉娥 报道

  本报济南12月24日讯 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截至今年11月底,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4015亿元,突破4000亿元大关,缴存余额2170亿元。

  其中,今年1至11月份,共缴存住房公积金625亿元,同比增长9.3%,完成归集任务指标的101.2%。全省缴存人数达到739万人,较上年增加21万人。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王哲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