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 增收主要靠涨工资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2015-02-07 09:47:00
统计显示,2014年,山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864元,首次突破两万元,比上年增长9.8%。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的分析显示,工资性收入的增长这一因素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最大。
□ 本报记者 袁 涛 本报通讯员 张 智
统计显示,2014年,山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864元,首次突破两万元,比上年增长9.8%。这次突破来自哪里?记者2月6日从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获悉,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改革红利逐步释放、农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产净收入平稳增长、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等五大因素助推实现了此次突破。其中,工资性收入仍是全省居民增收的主体,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超过50%。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的分析显示,工资性收入的增长这一因素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最大。“去年从7月份开始涨工资,每个月多发1000元。加上前六个月的补发,一年算下来多发了12000元,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呀!”济南一所省属高校的高女士谈起去年的这次工资大涨很是高兴,她是去年全省因涨工资而受益的众多工薪者之一。2014年,全省普遍上调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再次提高,平均增幅达10%,有效带动了低收入群体增收。2014年,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044元,比上年增长9.6%,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56.8%。
改革红利逐步释放,助推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去年,我省针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金融和税收扶持政策,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去年,全省居民人均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合计2725元,比上年增长14.5%,高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4.7个百分点,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达18.6%,充分显现了非公经济的巨大活力。
农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一产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辛苦一年,平均下来一亩能多收50多块。”宋荣祥是桓台县唐山镇的种粮大户,通过流转承包了村里的150亩地,种小麦、玉米和大豆,粮价上去了,他去年多收入7000多元。2014年,山东粮食产量喜获“十二连增”,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有不同程度的上扬,其中,小麦价格比上年上涨3.2%,玉米价格上涨1.7%,蔬菜价格上涨6.8%。去年,全省居民人均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1983元,比上年增加64元,同比增长3.4%,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3.5%。
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成亮点,财产净收入平稳增长。去年,全省居民人均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103元,比上年增长65.0%。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房地产市场的震荡调整,房屋租赁市场继续保持活跃,租金价格上涨2.5%,去年全省居民人均出租房屋财产性收入145元,同比增长15.1%。山东金融业以贯彻“金改22条”为契机,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居民投资渠道、理财形式日益多元化,红利收入增长速度较快,去年全省居民人均红利收入110元,同比增长达31.4%。在以上因素的共同作用下,2014年,全省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315元,同比增长8.1%,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5.3%。
“兜底”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去年,全省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覆盖范围逐步扩大。随着各项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2014年全省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达2797元,同比增长11.7%,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15.8%。
去年全省CPI上涨1.9% 食品价格仍是推动物价上升主因
□记 者 袁 涛 通讯员 朱盈盈 报道
本报济南2月6日讯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今天发布的信息显示,2014年,山东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上涨1.9%,涨幅同比回落0.3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6%,涨势虽有回落,但仍是推动物价上升的主要因素。
2014年,全省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同比呈“七升一降”态势(详见图表)。统计显示,2014年,全省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6%,涨幅较上年回落2.2个百分点,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0.8个百分点,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由于国际谷物供应宽松,加上山东粮食“十二连增”,2014年全省粮食价格同比上涨4.2%,涨幅较上年回落3.1个百分点,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0.1个百分点。由于运输费用、人工成本增加,全省鲜瓜果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全年同比上涨16.6%,涨幅比上年扩大5.6个百分点。
虽然房地产市场受政策影响较大,但全省居住类价格涨幅扩大。2014年,全省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2.1%,比上年涨幅扩大0.7个百分点,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0.4个百分点。其中,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0.6%;住房租金上涨2.8%,涨幅同比扩大1.1个百分点;水、电、燃料价格上涨0.5%。
随着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近年来服务项目价格呈现持续上升势头。2014年,全省服务项目价格同比上涨2.8%,涨幅较上年扩大1个百分点,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0.7个百分点。除交通费、通信服务价格较平稳外,其他服务项目价格均不同幅度上涨。其中,旅游费受新旅游法实施等影响上涨8.1%,衣着加工服务费上涨7.2%、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费上涨6.6%、个人服务费上涨6.0%、文娱费上涨2.1%、教育费上涨2.0%。
新能源汽车消费还没火 全省消费者4个月买了307辆
本报济南2月6日讯 最新数字显示,去年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4个月间,山东消费者只购买了307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这还是乘用车和商用车累计的数据,仅占到全国购买量的0.78%。
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我国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等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截至去年底,工信部、国税总局已发布三批免征车购税的车型目录,有57家企业的377款车型列入目录。根据目录查询,我省有沂星、中通、凯马、唐骏欧铃等四家企业的专用车、客车、载货汽车等入选国家推荐目录,尚无新能源轿车进入推荐目录。
去年以来,山东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截至去年底,青岛、淄博、潍坊、聊城、临沂等5市成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目前5个市均出台了实施意见。去年11月,我省发布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要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到2016年,新能源汽车占其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据国税总局的数据,2014年9月至12月这4个月,全国共有29个省市办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手续,共免征车购税新能源汽车39421万辆,其中乘用车33806万辆,商用车5615辆。分析显示,29个省市中最多的为上海市(8740辆),最少的为甘肃省(1辆),山东为307辆,列全国第14位。在山东的307辆中,12月当月办理了258辆,占到总量的84%。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12月比较集中,或与消费者需要一定时间来熟悉政策有关,同时办理免征车购税手续需要一定期限,实际购买数量可能会比307辆要大一些。
即使超过307辆,这与传统燃油机动车购买量也相差巨大。去年,我省机动车销量继续快速增长,仅济南市一年就新增机动车超过22万辆。相关分析认为,新能源汽车在省内的销售并不理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去年以来,随着国际油价的下降,国内油价十三连跌,汽油价格已跌破6元/升,新能源汽车的性价比不断降低。同时,一些国产品牌的燃油机动车价位已经进入5万元区间,国家推荐目录内的新能源汽车虽有补贴和免征车购税但总价并不便宜,充电、续航里程等问题也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与新能源汽车购买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4年山东低速电动车联盟内的22家企业产量达到18.74万辆,同比增长50.46%,是2010年1.82万辆产量的10倍。这些低速电动车,在一些地方被称为“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其生产企业并不具备汽车生产资质,所产车型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新能源汽车。
责任编辑: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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