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通报六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3起涉公车
来源:齐鲁晚报 2014-08-04 14:39:00
记者1日从山东省纪委网站获悉,日前枣庄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3起涉及公车。峄城区底阁镇卫生院院长张旭违规饮酒及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记者1日从山东省纪委网站获悉,日前枣庄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3起涉及公车。
枣庄市地税局副调研员李学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对其女儿违规在山亭区桑村镇政府领取补助没有及时纠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女儿违规领取的补助;时任山亭区桑村镇党委书记张壮伟、镇长刘春岭被诫勉谈话。
枣庄市地铁局驾驶员杨森违规使用公车并发生交通事故,被地铁局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地铁局局长魏成刚被批评教育;地铁局副局长赵海玲被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检查。
滕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彭庆禹违规发放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补助予以收缴。
薛城区气象局原局长张琳违规发放福利及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领取的福利费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薛城区气象局办公室主任董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领取的福利费;责令区气象局其他人员退回违规领取的福利费。
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工作人员田忠工作日中午饮酒,被枣庄市地税局市中分局清退;枣庄市地税局市中分局主任科员侯宗伟、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石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枣庄市地税局市中分局纪检组长梁栋被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检查。
峄城区底阁镇卫生院院长张旭违规饮酒及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高扩)
责任编辑: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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