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车险改革4月1日启动 驾驶水平越高保费越低
来源:齐鲁晚报 2015-03-27 16:04:00
选择示范条款的话,险企可以在加减15%的费率范围内,自主制定核保系数和渠道系数。
近日保监会发布了车险改革方案,确定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和青岛等六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从4月1日起,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消费者也将获得更多的自主选择权。
保监会官网发布的《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商业车险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商业车险改革的目的是使风险和费率相匹配,把商业车险的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广大消费者和车主。
根据《方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拟定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以及保费行业基准,建立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评估和保护机制。财产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也可以自主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
选择示范条款的话,险企可以在加减15%的费率范围内,自主制定核保系数和渠道系数。以渠道系数为例,选择电话销售就可以比柜台销售享受15%的折扣。而核保系数则将参考驾驶人的驾龄、年龄、信誉度等因素对保费做出调整。比如一个驾龄5年、没出过交通事故的老司机,和一个驾龄2年但出过交通事故的新手,作为车主为同一款车办理车险时,前者就有可能付出比后者更少的保费。
责任编辑:王哲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