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1——85196021

投稿信箱:wode_210@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 山东

山东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出新规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2015-06-01 14:59:00

记者从烟台市物价局了解到,近日,山东省物价局明确了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对货物装卸、车辆(货物)停车看护、换轮胎、解刹车等服务收费都作了明确规定。救援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实施救援服务应与当事人签订服务协议(当事人重伤或死亡等特殊情况除外)。

  记者从烟台市物价局了解到,近日,山东省物价局明确了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对货物装卸、车辆(货物)停车看护、换轮胎、解刹车等服务收费都作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设7个收费项目。拖车,由基本价和拖行费两部分组成;吊车、驳运,按车次计费。根据不同被救援车辆车型类型,拖车10公里以内每车基本价格260元到600元不等,超出10公里之上每公里收费10元到30元不等。吊车每车收费在400元到2100元不等,吊货物20元每吨。

  救援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实施救援服务应与当事人签订服务协议(当事人重伤或死亡等特殊情况除外)。规定有效期至2018年4月30日,如有不按新规定乱收费的,市民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尹延杰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