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1——85196021

投稿信箱:wode_210@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 山东

青岛:休学创业和青岛户籍毕业生可享创业补贴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2015-08-21 11:39:00

20日,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将休学创业大学生和青岛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纳入创业补贴范围,目前青岛市创业补贴扶持范围已涵盖法定劳动年龄内、在青岛自主创业的各类人员。

  20日,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将休学创业大学生和青岛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纳入创业补贴范围,目前青岛市创业补贴扶持范围已涵盖法定劳动年龄内、在青岛自主创业的各类人员。

  据介绍,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开设“网店”和“一址多照”等创业实体的3类人员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第一类为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第二类为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第三类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返回户籍所在区(市)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者。

  2015—2018年,法定劳动年龄内,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参保的除外)的各类人员(含外地户籍人员),均可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1.2万元。其中,对吸纳就业1人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的创业者,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完)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张帆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