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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一工厂非法炼铅涉案四千万 工人血铅检测超标

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   作者:周荣真   2015-12-07 08:41:00

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张晓伟说,当时查的时候,现场有十余个拆解电瓶的工人,有五个技术工人,再加上犯罪嫌疑人夏某和王某。在明知犯罪嫌疑人夏某租用厂房炼制铅锭的情况下,为了赚取租赁费,依然把厂房租给他,他将被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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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拆解的废旧电瓶满地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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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白色袋子装好的铅灰

  山东广播电视台126日讯(记者 周荣真)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在德州陵城区的郊外,有一家生产水泥化粪池的建材工厂。占地两万平米,工厂的西侧和北侧各有一间大厂房,在大院里放着许多化粪池。表面看来,这家工厂并没有什么特殊。然而在这家工厂的后方,却进行着严重的违法行为。

  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张晓伟说,当时查的时候,现场有十余个拆解电瓶的工人,有五个技术工人,再加上犯罪嫌疑人夏某和王某。夏某和王某,两人是亲戚关系,表面上看,经营着一家并没有什么问题的工厂,为什么两人会被公安机关抓获呢?原来,在这家的建材工厂的后方,是一家违法炼制铅锭的黑工厂,而两人就是黑工厂的老板。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张晓伟介绍说,夏某是厂子里的大老板,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夏某不在的情况下,他负责整个厂子的具体生产、工人的生活、日常消费这些事情,厂里的人都称他为二老板。

  9月20日,陵城警方接群众举报后,联合环保部门对该工厂进行了检查,发现夏某的这家炼铅工厂没有任何经营资质。在现场民警发现,正对建材工厂大门的厂房里,放置的并不是什么建材或工具,而是黑工厂的拆解车间。在车间里,除了几台机器和大量的废弃电瓶,还放置着一辆叉车,一辆铲车和两辆人力推车。而这个车间里的一切,夏某都承包给眼前的这个男子张某。那么他的这些废旧电瓶,都是从哪里来的呢?根据张某的交待,民警很快将夏津等地的供货商一并抓获到案。

  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张晓伟说,这个收电瓶的和卖电瓶的都没有经营许可证,而且他们这些买电瓶的都明知这个东西是危险废物。而在这间厂房的后方,才是这家黑工厂的核心区域,在东北角上是夏某招人自制的熔炉。废旧电瓶被拆解后,全部被运到了这里。他这个熔炉是用特殊的耐火的砖,耐火的材料累积的这个炉子,技术工24小时轮班,不间断的烧,直到把熔炉烧坏为止。

  据犯罪嫌疑人夏某交待,熔炉已经烧坏了一个,眼前的这一个,在被抓的当天,才刚刚修好。 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张晓伟说,前一批技术工人是六个,他们是炼完之后走的 (抓获)。当天他又来了五个技术工人,这五个工人还没有开工生产就被我们抓了。

  在现场,民警查获了一些炼制好的铅锭和大量用白色袋子装好的铅灰。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张晓伟说,这是炼铅过程中产生的铅灰。它的俗称是烟道灰,里边含有铅。别的厂家把这烟道灰买了之后,他再从这些灰里边再提炼铅。不仅这些铅灰可以再提炼,对于拆解的电瓶壳,也因为含有铅,同样有人购买。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夏某三个月的时间内炼制铅锭两千五百余吨,涉案价值四千余万元。

  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张晓伟称,厂房地面上有一层褐红色的粉末含铅。如果刮风会飘散到空气中;如果下雨,会随着雨水留到下水道,然后排到环境中。这厂房里边养了三天小狗,其中有两条小狗因为喝了含褐红色铅末的水中毒死了。电瓶拆解过程中,如果这个电瓶是完好无损的,里面没有这个东西。在运送的过程中肯定有碰撞,如果里面滴进水去,铅和酸会产生(化学)反应形成这些褐红色的粉末。

  而负责拆解电瓶工作的张某,知道铅对人体有害,就给工人买了口罩手套以及防毒面具,可即便是这样仍无济于事。在查获该工厂之后,民警自费为每一位工人进行了血铅检测,而结果让人大为震惊。正常人的(血铅含量)值是0到99(微克/升),他们最低的达到了400(微克/升),最高的不到900(微克/升)。根据国际血铅诊断标准:等于或大于100微克/升,即为铅中毒,而铅中毒后,会使人的神经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心血管系统以及泌尿系统造成严重损害。而这些拆解工人,都是夏某从附近村子雇来的农民,他们体内的血铅量已经属于重度铅中毒。不过他们却根本不知道。

  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张晓伟称,因为这个血铅超标不可能在外形上表现出来,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只是通过我们给他做了这个血铅检测之后,他们才知道自己的血铅超标,而且是严重超标。

  该案中,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其中也包括建材厂老板孟某。据孟某交待,他是在5月份,在得知夏某的用途之后,以一年16万的租金,将自己工厂的五分之一租给了夏某。而他的这一行为,也将自己推进了火坑。在明知犯罪嫌疑人夏某租用厂房炼制铅锭的情况下,为了赚取租赁费,依然把厂房租给他,他将被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尹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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