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保安冒充"中南海保镖" 诈骗14.5万被判刑
来源:大众网 2015-12-22 10:32:00
1994年,一部名为《中南海保镖》的动作电影火遍全国,不少人也将其中身手不凡的“中南海保镖”当成了偶像。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刘某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大众网济南12月21日讯(记者 马俊骥)1994年,一部名为《中南海保镖》的动作电影火遍全国,不少人也将其中身手不凡的“中南海保镖”当成了偶像。今年40岁的威海男子刘某是一名保安,他竟打着“中南海保镖”的旗号实施诈骗,骗得14.5万元。日前,刘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今年40岁的威海男子刘某,初中文化,是一名保安,但是从2015年1月29日至3月8日,刘某捏造自己是中央领导贴身侍卫的身份并虚构自己银行卡里有2000万元的事实,以此取得被害人王某的信任。后刘某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仍先后八次以自己特殊身份、“军工部”帮其装修房子需要钱等虚假理由,诈骗王某人民币共计145000元,其中大部分钱款被其用于购买彩票。案发前后,被告人刘某退还被害人王某人民币33630元及手机两部(价值人民币12000元)。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刘某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刘某以被害人王某系自愿借款,其所打借条真实,没有携款潜逃或拒绝还款为由提出上诉,要求从轻处罚。
日前,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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