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指骗走数亿!去年山东电信诈骗发案2万余起
来源:齐鲁壹点 2016-01-28 10:19:00
2015年6月,山东某物业公司财务主管接到公司法人“刘某”的微信通知,要求给深圳一家公司转账45万元,转账成功后,“刘某”又让转账65万元,两次转账110万元。27日,山东省公安厅发布数字:2015年,山东省电信诈骗累计发案2万多起,共造成群众损失数亿元,最高个案案值超过千万元。
2015年6月,山东某物业公司财务主管接到公司法人“刘某”的微信通知,要求给深圳一家公司转账45万元,转账成功后,“刘某”又让转账65万元,两次转账110万元。两天后,财务主管和刘某核对时才知被人诈骗。
“速将钱汇到XXXX账号”,像这样以儿女的名义给父母要钱,以父母的名义给儿女要钱,以领导的名义要求下属汇款,以公司老总的名义要求会计转账等短信、微信、电话,相信很多人都接到过。
27日,山东省公安厅发布数字:2015年,山东省电信诈骗累计发案2万多起,共造成群众损失数亿元,最高个案案值超过千万元。
电信诈骗年增两三成:智能化、科技化特征明显
据山东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来,电信诈骗案件以每年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而且诈骗花样百出,犯罪分子从最初的打电话、发短信,发展到网络改号、盗取QQ号微信号作案,发展到现在紧跟社会热点,精心设计骗术,针对不同群体量体裁衣、步步设套,令人防不胜防。有的受害人“养老钱”、“救命钱”被骗,导致倾家荡产、跳楼自杀;有的企业因资金被骗而破产倒闭,引发群体性事件;还有的诈骗信息散布恐怖谣言、传播虚假信息,引发社会恐慌。
据了解,此类案件大都是犯罪嫌疑人借助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信工具,利用银行网银、ATM机转账等快速资金转移渠道,对不特定对象实施的远程非接触式诈骗。整个作案只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的方式与被害人进行联系,根本不直接与被害人谋面。作案手段智能化,利用通信技术手段,任意显示号码特别是公检法和银行客服、通信运营商的电话,以此蒙骗被害人。
电信诈骗作案形式集团化。有的为诈骗网络平台提供技术服务,有的拨打电话诱骗当事人上当,有的负责转取赃款,分工明确、组织严密。违法人员在国内某地甚至台湾、东南亚等地设立诈骗窝点,诈骗对象遍及全国,造成侦查、抓捕、追赃困难。电信作案过程非常快。在诈骗资金到账的第一时间,通过网银将赃款层层分解到几个、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下级银行账户,迅速组织人员提现, 给公安机关侦查、抓捕、追赃带领很大困难。因此,提高自身防范意识是重中之重。。
携手出击:非实名登记银行账户,一律封停
临近年关,犯罪分子“捞一把”的心理膨胀,电信诈骗、盗窃、抢劫、抢夺等犯罪易多发频发的问题。在案件侦办电信诈骗案件行动中,警方坚持追根溯源,重点对提供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租赁的非法线路商,提供银行卡服务的团伙,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团伙进行源头打击。
前述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对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转取款人员,按诈骗共犯处理。对于涉案银行账号,依法要求商业银行一律予以冻结,纳入银行系统黑名单,终止其境内外的汇、转、取款业务。同时,协调通信管理部门指导督促电信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文件规定,提高对网络改号电话的发现、核实、检测和拦截能力。
警方协调电信运营商集中清理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市场的规范管理,对于违规使用的电话号码、电信线路等一律关停,对有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谨防12类可疑人群,严惩7种违法行为
为此,警方提醒防电信诈骗要牢记十个“凡是”和“三不”原则。
十个“凡是:1、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2、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3、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交钱的;4、凡是通知“家属”出事先要汇款的;5、凡是在电话中索要个人和银行账户信息的;6、凡是叫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7、凡是叫你接受宾馆开房接受调查的;8、凡是叫你登陆网站查看通缉令的;9、凡是自称领导(老板)要求汇款的;10、凡是陌生网站(链接)要登记银行卡信息。(都是电信诈骗)
“三不”原则:
不轻信: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给犯罪分子进一步设圈套的机会;不透露:不因贪小利而受犯罪分子及其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关系人的身份信息、通讯工具、存款、银行卡等情况;不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坚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齐鲁壹点 记者杜洪雷)
责任编辑:王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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