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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鲜奶吧食品安全有了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韩伟杰   2014-06-12 09:21:00

在济南开鲜奶吧要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了。《规定》要求,鲜奶吧经营者应在本《规定》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

  □记者 韩伟杰 报道

  本报济南讯 在济南开鲜奶吧要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了。为规范鲜奶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6月4日,济南市食安办出台了《济南市鲜奶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鲜奶吧经营的相关条件。

  《济南市鲜奶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所指鲜奶吧经营者,为即时制作加工生鲜乳及其相关食品,并直接提供给消费者食用的单位和个人,不适用乳品生产、流通企业。

  《规定》明确了开办鲜奶吧应具备的条件:鲜奶吧经营者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落实国家有关乳品采购管理规定,严格索证索票;原料乳应当从获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鲜奶收购站采购,运输车辆应当取得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及生鲜乳交接单;鲜奶吧从业人员应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设置专门的留样冰箱,对购进的原料乳及其制品批批留样;使用的各类饮用具、容器、工具、设备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并做到彻底清洗、消毒、保洁。

  《规定》对开办鲜奶吧的审批流程作了进一步规范:向所在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核准;向所在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向所在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规定》要求,鲜奶吧经营者应在本《规定》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请或者经审查不合格进行营业的,由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或规章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宋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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