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1——85196021

投稿信箱:wode_210@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泉城新闻

咪表公司千万索赔案开审 败走背后的济南停车困局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任磊磊 崔岩   2015-03-10 11:16:00

如今, 济南泺源大街上的咪表已经沦为摆设。济南交警部门由此得到经验, 从今年清明节开始, 可能对市区趵突泉、 大明湖、 千佛山等景区以及泉城路、 洪楼等商圈推行道路禁停。

  

  如今, 济南泺源大街上的咪表已经沦为摆设。 (资料片) 记者 王媛 摄

  齐鲁晚报济南3月9日讯(记者任磊磊 崔岩 见习记者 王小蒙)9日, 咪表公司运营方济南科溢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起诉与之签订协议的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一案正式开庭。科溢公司认为由于被告原因导致项目搁浅, 因此向被告索赔1184.5万元。原告律师称, 2007年7月19日, 交警支队委托安保中心与溢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管理合作协议书, 该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由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保证公司能按总建设分十年回收成本及每年10%的收益。 2009年10月15日, 原告的股东约定投资1000万元,分两期以货币及实物进行投资。 原告按照被告的指令购买咪表并按其要求进行改造, 并由原告向被告支付管理费。

  但被告由于负责人变更等原因尚未正式与原告签订正式的协议, 加上泺源大街道路改造, 原告将无法继续收费, 停车诱导项目无法继续履行。 因此, 两被告应当按照原承诺赔偿原告的实际投入1000万元及实际经济损失184.5万元。被告律师认为, 原告所陈述的部分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

  被告律师称, “被告人为项目实际用款人和项目主导者, 原告仅负责出资” 的陈述与事实不符, 没有证据支持。 原告称首期咪表采购了1000台, 2010年7月在泺源大街安装了245台咪表, 2011年6月起,755台陆续进口。 但原告进口货物单显示, 2011年6月份起才进口了1000台咪表。

  被告律师认为, 交警支队是向原告收取过管理费, 但该管理费并不是被告按照合作协议书约定向支队支付的分成, 而是原告依法向国家缴纳的费用。此案将于3月20日进行二次庭审。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王亚男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