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心7条路限行电动三轮车 限行时间为早7点至晚9点
来源:生活日报 2015-08-13 09:33:00
8月11日,市中交警大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市中辖区7条限行电动三轮车的路段,面向社会进行通报。记者8月11日从市中交警大队获悉,即日起,交警部门对市中心部分核心主干道,采取限制电动三轮车通行的措施。
电动车违法现象突出,济南离全面禁行还有多远
生活日报8月11日讯今后快递小哥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就要费些心思了,上路之前得先想一想:今天要走的路,是否属于限行路段?
8月11日,市中交警大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市中辖区7条限行电动三轮车的路段,面向社会进行通报。这7条路段分别为玉函路、舜耕路、英雄山路、经十路、经七路、纬二路、经一路。
禁摩路段进行升级
“哎呦!你怎么开车的?”8月10日下午,经四路与纬一路路口,市民何先生在非机动车道步行时,一辆同向行驶的绿色电动三轮车,载着货物快速驶过何先生身旁,车身右侧刮到了何先生的左手。随之,何先生的左手鲜血直流。而驾驶电动三轮车的男子回头看了一眼之后,并没有停车查看何先生伤情,而是加速驶离。由于没有车牌号,何先生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自己到附近门诊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
近期以来,涉及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而活跃在火车站、汽车站周边非法营运的黑出租,也多数使用电动三轮车作为经营工具。他们占据公交车道、主干道,与交警躲猫猫。不过,今后市中心的7条路段开始明确对电动三轮车说“不”了。
记者8月11日从市中交警大队获悉,即日起,交警部门对市中心部分核心主干道,采取限制电动三轮车通行的措施。具体路段包括市中辖区的玉函路(六里山东口向北)、舜耕路(舜耕舜玉路口向北)、英雄山路、经十路、经七路、纬二路、经一路。限行的时间为早7点至晚9点。
在限行期间一旦被查获,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交警以违反禁令标志为由,依法对其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如果驾驶人属于无证驾驶的,还将会处以行政拘留。
市中交警介绍,此次限行的7条路,便是市中区摩托车禁止通行的路段。目前市面上的电动三轮车实际都属于机动车范畴,上路行驶需依照三轮摩托车来管理,因此划定了上述限行路段。据了解,这是济南交警首次针对电动三轮车划定限行路段。
事故多发倒逼监管加码
作为新兴的交通工具,电动三轮车因为廉价便捷,受到消费者的欢迎。虽然电动三轮车不需要燃油,但是现在省城大街小巷行驶的部分电动三轮车甚至还有方向盘、刹车、油门、挡位等,时速可达40到60公里。特别是一些封闭的电动三轮车,不仅车速很快而且不具备安全带、安全气囊等必备的安全设备。而部分经过非法改装的电动三轮车,功率十分强大,负重能力极高,同时危险系数也很高。加之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电动三轮车存在逆行、占道行驶(不各行其道)、占道停车、超速行驶、闯红灯、无牌无证、非法载客等各类违法现象突出。
今年3月26日下午4点,胡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沿南辛庄西路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到市中区南辛庄西路253号门前右转弯时,陈某驾驶一辆无牌银色电动三轮车,沿南辛庄西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逆行。两车随后在相互躲避时相撞,而轿车采取措施不当,往右急打方向盘试图躲避这辆逆行电动三轮车,结果将在门口等孩子放学的行人张某、徐某顶撞,造成张某当场死亡,徐某、胡某、陈某受伤。市中交警大队事故民警对这起事故的责任鉴定结果为:轿车和电动三轮车对该起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今年以来,槐荫区涉及电动三轮车的事故数量明显上升,而7月下旬4天时间内,接连发生两起死伤多人的事故,共导致2人死亡,12人受伤,伤者中包括3名孩子。近期,市中交警大队通过分析7月份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发现,在6起伤亡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事故就有5起。严峻的形势,倒逼主管部门出狠招治理,以此遏制日益高发的电动车事故。
责任编辑:王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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