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十大行动”遭遇六大难题
来源:济南日报 2015-09-02 08:57:00
今天(1日)上午,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考核情况通报会召开,发布了“十大行动”工作考核情况,市公安局等3个牵头部门考核等级为优,市环保局等6个牵头部门考核等级为良。
今天(1日)上午,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考核情况通报会召开,发布了“十大行动”工作考核情况,市公安局等3个牵头部门考核等级为优,市环保局等6个牵头部门考核等级为良。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虽然今年上半年济南空气质量改善不少,但依然存在不少难题,扬尘渣土不好管,老工业区搬不动,“十大行动”遇到了多个难题。
扬尘难控,渣土管理薄弱
“南北康片区和华山片区这两个地方是济南扬尘污染最严重的地方。我们多次督导,但还是存在问题。”通报会上,市建委副主任吴兆军坦言,和全湿法作业的要求相比,济南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现状与之还存在差距;连片开发的拆迁工地拆迁周期长,拆迁垃圾长期裸露成为造成扬尘的重要污染源之一;部分城乡接合部和工业企业周边道路存在道路清扫和破损修复不及时。这些问题都是导致扬尘污染飙升的重要原因。
如何根治渣土车夜间“疯跑”、乱倒渣土的行为?吴兆军表示,目前济南的渣土运输处置费用和全国同等城市相比偏低,目前相关单位正在积极研究“价格政策”,力图从源头上规范渣土车违规运输问题。
老工业区搬迁实质进展不多
“十大行动”启动以来,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及落后产能淘汰行动就备受关注。然而总的来看,搬迁和改造行动实质性的进展并不多,最早列入搬迁名单的6家企业尚无一家实现搬迁,济南长城炼油厂甚至尚未确定搬迁改造方案。据了解,老工业区内企业搬迁相互制约,由于济钢焦炉、高炉卫生防护与限制要求有距离,其周边盛源化肥、蓝星石油、山塑等企业原厂址开发建设受到较大制约。
“由于开发受到制约,只能通过政府收储来解决搬迁资金,但政府收储的补偿资金较少,搬迁费用又比较大,前段时间我们和省里也在讨论能不能提高政府收储标准。”市发改委地区经济与环境资源处处长金岩告诉记者。
燃煤锅炉淘汰数量偏少
“全市建成区内35吨以下的锅炉有134台,按照计划,到2016年底要淘汰20吨以下的锅炉,到2017年底要淘汰和改造20吨以上35吨以下的锅炉。”
市环保局副局长秦立华表示,市区内的小燃煤锅炉大部分属于低空排放,治污的配套设施也都相当落后,污染程度高。记者了解到,替代市区燃煤锅炉房和新增热负荷的一级管网建设进展偏慢。受政策制约,上半年高污染燃料控制区范围内燃煤锅炉淘汰数量也偏少。
黄标车淘汰进度慢
第四时段,这一时段的补贴只有第二时段的80%,黄车车主的淘汰意愿变低。这导致目前济南黄标车报废回收率低、淘汰进度慢。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还有1.9万辆黄标车,按照计划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淘汰,任务艰巨。
社会加油站油品问题较突出
成品油油品保障行动中,虽然济南的油气回收工作已经早早完成,但社会化加油站油品质量问题仍较突出。上半年市经信委共抽测84个加油站,共168个样品,但有11个加油站的油样不合格。济南市经信委已经对这11家加油站依规进行了处罚。另外,非法加油站油品进货渠道复杂,存在以次充好、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现象,加重了环境污染。
部分区域露天烧烤时有反弹
此外,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中,区和街(办)管理及治理主体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区域露天烧烤时有反弹,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进度仍落后于时间节点要求;受国家和全省任务部署影响,济南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进展较慢,全市缺少商品煤质量监管依据,风电项目受各种因素影响进度也偏慢。
相关链接
上半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效果已初步显现。上半年济南环境空气中四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分别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0.164毫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4.6%;细颗粒物(PM2.5)0.083 毫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6.2%;二氧化硫0.060毫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9.4%;二氧化氮0.047毫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4.5%;环境空气良好天数70 天,同比增加38天。上半年济南获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约732万元。
原标题:十大行动”遭遇六大难题
责任编辑:张帆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