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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花园路火锅店吃火锅全部一氧化碳中毒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李焜染   2016-01-08 09:10:00

5日晚7点多,市民张女士和家人朋友5人在花园路一火锅店吃饭,饭吃到一半,5人分别出现头晕休克等症状,他们便紧急赶往医院。”  7日下午,当事饭店负责人陈先生表示店方已经向中毒的食客赔礼道歉,对于食客入院产生的治疗费用,店方愿意承担。

  5日晚7点多,市民张女士和家人朋友5人在花园路一火锅店吃饭,饭吃到一半,5人分别出现头晕休克等症状,他们便紧急赶往医院。经检查,5人为一氧化碳中毒。所幸,治疗及时,5人已出院。目前,张女士已经报警,就赔偿一事,正与店内负责人协商。

  “由于人数较多,同时想选择一个安静的环境,我们选择了楼上的包间。”张女士介绍,该火锅店的锅属于木炭老式火锅,楼上包间内没有窗户,只有一个小的排气扇。

  用餐过程中,张女士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头晕恶心,不一会儿便没有知觉。“我醒过来时,已经在医院里,做高压氧了。”张女士说,他们5人化验结果均为一氧化碳中毒。

  出院后,张女士联系了这家火锅店,结果让张女士不太满意。“他们态度不错,但只是敷衍,对于我们几个人的医药费用及这几天的误工费,一直没有答应赔付。”

  7日下午,当事饭店负责人陈先生表示店方已经向中毒的食客赔礼道歉,对于食客入院产生的治疗费用,店方愿意承担。“客人在楼上包间内吃火锅,我们要求店内员工将包间门打开,注意通风。发生这件事后,我们已经向客人赔礼道歉,并且同意支付他们的医药费,但具体赔付多少,还没有达成一致。”陈先生表示,他会联系张女士,处理此事。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表示,市民在公共场所就餐或娱乐,公共场所需要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如果市民因店内环境原因导致身体出现问题,公共场所需要承担一切损失。”王新亮称,赔偿多少费用,以实际发生的为依据。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王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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