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规范餐饮定价 外卖网、团购网纳入监管

2016-07-09 08:17:00 来源: 济南时报 作者: 王晶

  8日,市物价局网站发布《济南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就鲜活商品、组合商品、加工服务、价格促销等问题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一些饭店虚假标价,偷工减料,乱收费用等市民强烈反映的行为将受到严格规范。据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这也是济南市即将出台的首个餐饮行业价格行为规范。

  看点1 首次将外卖网等电商平台纳入管理

  拟规定:提供或者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解读:餐饮电商则在近年来加速发展,成为互联网+时代下的又一新兴行业。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近年来,随着团购网和外卖网等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发展,有关餐饮电商类咨询、投诉问题的频率也在逐步上升。鉴于此,此次出台《规范》的征求意见稿时,市物价局首次将第三方子商务交易平台纳入管理范围。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尚没有针对电商的具体行为作出明确价格规定,主要对经营者起到一个引导作用。

  看点2 “京酱肉丝”肉有多少?重量得标明

  拟规定:餐饮经营者销售菜肴、面点,应按照规定标明商品名称、计价单位、主料重量、销售价格等内容。

  解读:“这也就意味着,饭店不能再用京酱肉丝里肉少菜多,鸡肉当猪肉用的戏码来欺骗顾客了。”一位不愿具名的餐饮从业者说,在外面吃饭时,很多消费者都吃过这方面的亏,但是又没办法找饭店维权,因为法律法规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此次征求意见稿出台这个规定后,消费者在吃饭时能够看到自己点的菜到底是“肉多还是菜多,面条多还是汤多了”。

  看点3 淡季旺季有别,不能再一个价标一年

  拟规定:销售海鲜、果蔬等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的鲜活商品,应及时调整确定价格,并明确标示品名、计价单位、产地、当日价等内容。

  解读:顾客在海鲜酒店明档点菜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条红烧鲳鱼的价格不论是夏季还是冬季都是68元/条。“其实鲳鱼的价格冬季和夏季差别很大,产地不同价格也不会一样,有的时候价格会差一倍,因此,市物价局这条规范明显是细化了鲜活商品的标价依据,更有利于消费者明白自己消费的产品价值与价格是否相符。”一业内人士称。

  看点4 菜品与图片差距大?比例要一致

  拟规定:经营者对商品使用图片方式标价的,商品及其器具应当符合比例一致的原则。

  解读:“图片仅供参考,请以实物为准。”消费者在餐馆点菜时,经常能在菜单上看到这样一句话。按照《规范》第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使用图片标价时应遵循比例一致的原则,当消费者投诉菜品与图片差距过大时,这句话不再成为商家的“挡箭牌”。

  看点5 年夜饭推套餐,需标明每道菜单价

  拟规定:可以分解为多件(项)的餐饮消费项目,经营者应当同时标示每件(项)的名称和价格,禁止混合标价或捆绑销售。对于采用组合打包方式销售的商务套餐、家庭套餐等,应当标明套餐的总价及所包含的商品名称、数量。

  解读:春节前后,家庭聚餐、同学聚会都是最集中的时期,然而很多市民都会遇到在饭店点餐时服务员基本不会上菜单,而是直接拿出印有不同价位的节日套餐价格表的问题。不同的饭店套餐价格从598元到几千元不等。在这期间,饭店都不再允许顾客单点菜品,只能选择固定的菜单。《规范》中“组合商品标价规范”明确禁止了这种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看点6 买一赠一到底赠的啥,得标明白

  拟规定: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应当按照规定明示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促销内容。

  解读:济南饮食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条规定是为了避免出现餐饮业搞促销时虚假宣传的问题,“什么叫原价,什么叫现价?酒店7天之内卖过这个价格,可以叫原价。再比如买一赠一,是买一条糖醋鲤鱼赠一条糖醋鲤鱼,还是买一条糖醋鲤鱼赠一个酸辣土豆丝,这些都得说明白。”

  看点7 旅游星级饭店餐饮需“中英文”标价

  拟规定:从事旅游星级饭店餐饮经营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同时使用中、英文标价,以人民币标价和计价结算。

  解读:一业内人士表示,此条规定是基于明码标价的原则而制定的,“维护了旅游星级饭店内外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8日晚,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致电市内多家从事餐饮经营的旅游星级饭店了解到,索菲特、贵和皇冠假日、阳光壹佰雅高美爵等五星级酒店内均有中英文标价的菜单。一家五星级酒店餐饮部工作人员表示,英文标价也使用阿拉伯数字,外国顾客也能看懂。而玉泉森信、泉城大酒店等四星级酒店则告知没有英文标价的菜单,但这几家酒店工作人表示,可以为顾客提供翻译服务。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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