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重拳打击非法小广告!开展专项行动,为期两个月

2017-12-14 08:31:00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张阿凤

  12月13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召开打击非法小广告专项行动新闻通报会。

  为推动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形成常态长效,给全市人民欢渡元旦、春节和三级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决定从今年12月6日开始到2018年1月底,进一步开展打击利用非法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行动。第一阶段,12月6日至10日,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第二阶段,12月11日至明年1月25日,有计划、有重点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小广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明年1月26日至1月31日,组织检查考核验收。

  会上,市公安局直属支队(分局)分管领导通报了联合打击非法小广告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今年七月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相关刑事案件10起,行政案件3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0余人,网上列入追逃人员2人,捣毁非法小广告窝点20处,收缴各类非法小广告50万余张。

  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管理处负责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情况,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非法小广告治理,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16039”城管热线举报相关线索,让非法小广告从业人员无处藏匿。

  近期,特别是我市取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后,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开放式住宅小区等地散发、张贴、喷涂“包小姐,上门服务”,“代开发票”、“办证”,“高价收药”、“售卖枪支、强弩、迷药”等非法小广告行为有所回潮反弹,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和治安秩序。为了有效的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梳理汇总,公安机关将加大对色情类、代开发票、高价收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在公共场所、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等处张贴、散发色情类“小广告”的,包括:“包小姐,上门服务”、“异性陪侍、陪聊、按摩”等内容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二、在公共场所、城市道路、居民小区张贴、散发、喷涂“代开发票”、“办证”类小广告的,包括:“办证、刻字、刻制印章”等以提供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有价票证、凭证等内容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

  三、在公共场所、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等处张贴、散发、喷涂“高价收药”类小广告或实施经营活动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阿凤)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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