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贼出没!提醒:四处重点场所需提高防盗意识

2018-02-14 09:34:00 来源: 济南日报 作者:

  春节假期,市民大都忙着走亲访友或外出旅游,不少想要“捞一笔”的小偷忙了起来,这段时间往往是盗窃案件的高发期。平阴县法院法官提醒,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做好安保工作,莫到财物受到损失后追悔莫及。为了市民更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法官根据近年来的审判经验,对经常被小偷光顾的场所进行了总结。

  店铺贵重物品管理好

  案情回顾:

  王某是一名“自由职业者”,曾多次因盗窃等行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依旧“本性不改”。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1月,正值年关之际,手头紧张的王某又一次操起本行,这次他将目光盯向各大超市。

  经过前期观察,王某锁定了平阴县几家大型超市及阿胶专卖店,趁着天黑先后多次通过开锁或者破窗而入的方式进入店内,盗窃了烟酒、现金、阿胶等物品,后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卖给他人,致使商家不同程度上受到损失。2017年9月,平阴县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涉嫌盗窃罪向平阴县法院提起公诉,本案正在审理中。

  法官提醒:

  过年期间,大家走亲访友少不了互送礼品,各大商家及超市也瞅准这一商机,大批量囤货、销货,打算挣个盆满钵满。不过,值得特别留意的是,这段时间也是偷盗者特别猖獗的时期。在此提醒各位商家,店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每日的营业额及时存放,下班后关好门窗,如果有条件可以安装监控或者防盗设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电动车、电瓶、手机别乱放

  案情回顾:

  电动车、电瓶、手机等物品本身价值大,易运输,易得手,转手快,常常成为小偷盗窃的重点。徐某是一无业人员,曾多次骑摩托车到平阴“闲逛”。经过踩点,徐某在平阴县某小区盗窃多辆电动二轮车、三轮车,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卖给他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平阴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另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吴某用撬棍撬开平阴某手机店店门后,盗窃店内手机42部、路由器2部,因盗窃罪被平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法官提醒:

  据统计,在法院审理的盗窃案件中,因偷盗电动车、电瓶、手机被抓获判刑的占一半之多。建议市民在出行或回家后将电动车放在正规收费停车点,切勿乱停乱放,避免因小失大。同时再次提醒商家做好商铺安保工作。

  汽车内贵重物品应拿走

  案情回顾: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车内存放的财物也成为犯罪分子的重点目标。近期,平阴县法院就受理了一起汽车内物品盗窃案,被告人贾某、冯某及罗某三人先后在多个停车场作案,采用砸碎车玻璃的方式,盗取车内的现金、提包、手机、银行卡、购物卡等贵重物品。目前,三人被平阴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平阴县法院受理了此案,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法官提醒:

  广大车主不要将现金、手机等贵重财物及提包这种疑似有财物的物品放置车内,这些东西特别容易成为偷盗者实施作案的诱饵,建议车主定期清理汽车内物品,避免成为偷盗者目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租户在外租房须警惕

  案情回顾:

  丁某每天骑着电动车上下班,2016年1月25日,他在上班途中经过平阴县黄河路和府前街路口处的一羊汤馆,看到房门没锁,便悄悄进入二楼王某租住的房间内,盗窃现金1000元。两天后,丁某以同样的方式摸进王某租住的房屋,并在其包内盗得现金560元。此后,丁某又先后偷盗了多家。据丁某到案后供述,其本来是骑着车去上班的,看到这些被盗人家门没锁,就进去了。平阴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城中村及出租房大部分是外来人口,因其流动性大、管理松散、出租房防盗性较差等原因成为盗窃案的多发地。法官提醒各位租户,在外租房要提高警惕,屋门及时上锁,屋内尽量少放现金等贵重物品。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谢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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