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胡中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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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窦永瀚 通讯员 张恩大 济南报道
“感谢邮政!感谢法官!感谢调解员!不到一个小时就在家门口,把我的案件办完了!”李某紧紧握着兼职人民调解员、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邮政支局经理张艳的手,激动地说。
兼职人民调解员张艳(左一)正在进行调解工作
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山亭区人民法院和桑村邮政支局联合设立的“共享法庭”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互联网进行了司法确认。
2024年9月,因李某拖欠张某货款26000元未还,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案件分流至桑村镇综治中心办理,并由山亭区城头镇法庭法官团队负责指导。
根据山亭邮政与山亭法院签署的《集约送达综合服务项目合作协议》约定:该案由桑村邮政支局负责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同时由支局经理张艳作为兼职人民调解员。
因李某手机联系不上,无法电话通知其参加调解,桑村邮政支局送达专员利用“人熟地熟”优势找到李某,在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告知其可以到桑村邮政支局“共享法庭”进行诉前调解。当天下午,李某来到“共享法庭”,桑村邮政支局随即联系城头法庭法官、法官助理、人民调解员及原告张某前来进行联合调解。
在了解到纠纷原由及双方诉求后,张艳作为人民调解员对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进行了详细解读,告知双方责任及义务,并劝解道:法院和邮政合作的“共享法庭”属于纯公益性质,完全公平公正,在这里双方可以把误解、顾虑都摆到桌面上来共同探讨,毕竟问题迟早要解决,早一天解决双方家庭都能尽早了却一桩心事。退一步讲法律程序带来的时间成本、物质成本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得起的……经过张艳耐心调解,两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对于这个新身份,张艳适应起来得心应手:“我从事邮政工作近20年,从最早的投递员做起,就一直跟街坊联系密切,也会经常在外处理邻里间的小纠纷、小别扭。现在好了,有了‘共享法庭’,处理纠纷也就更精准、高效、便捷。”
2024年10月,山亭邮政与山亭法院积极探索“法邮合作”便民利民新模式,就集约送达、导诉、12368热线、便民服务站等开展全方位合作,联合打造“共享法庭”,依托邮政网点覆盖城乡、贴近群众的先天优势,将诉讼服务延伸到基层,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截至目前,山亭“法邮合作”项目寄递送达法律文书1190件,协助司法调解案件6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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