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从天而降 一盏雾灯解谜团
来源:大众网济南站 2014-05-28 15:49:00
昨日下午16时许,商河县郑路镇郑家村陈女士的家人手持“雷霆出击,破案神速”的大红锦旗来到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感谢办案民警快速破获肇事逃逸案件,为伤者挽回损失。
事故发生的一瞬间
大众网济南5月28日讯(记者 王哲 通讯员 刘志海 寇友波)昨日下午16时许,商河县郑路镇郑家村陈女士的家人手持“雷霆出击,破案神速”的大红锦旗来到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感谢办案民警快速破获肇事逃逸案件,为伤者挽回损失……
事故突发
5月18日傍晚,商河县郑路街郑家村村民陈女士急匆匆骑电动三轮车回家,19时39分许,当郑女士匆忙中由北向南驶入商展路郑路街十字路口后,“哐”的一声闷响,一起不幸的交通事故从天而降。一辆沿商展路由西向东驶入路口的机动车将电动三轮车及郑女士撞翻,被撞飞的电动三轮车及郑女士又与一辆由东向西驶入路口的机动车车身右侧发生接触。第一辆肇事机动车没停车,直接驶离肇事现场逃逸,第二辆与电动三轮车接触的机动车在现场停留2、3分钟后也驶离现场。
19时50分许,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商河县商展路郑路街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逃逸,伤者生命垂危。
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通过现场走访、勘察和调查取证,办案民警发现案发现场除了一滩鲜红的血迹、一辆被撞散了架的电动三轮车和一只残缺不全的汽车防雾灯外,几乎没有其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目击者介绍说伤者陈女士是一个60来岁的家庭妇女,已被拉往医院进行抢救。
21时30分许,商河利民路桥责任有限公司员工杜某到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据杜某称,19时40分许,杜某驾车沿商展路由东往西驶入郑路街十字路口时,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将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倒地侧滑的电动三轮车又碰撞到杜某驾驶的车身右侧。杜某介绍说:当时由于对面车灯很亮,事发时没看清肇事车辆,但可以断定车身较高,不是轿车。事发后,杜某下车查看情况,由于担心被伤者家人误打,于是开车驶离现场,回到县城住所后,杜某打电话报警,随后到交警大队投案接受处理。
路口一居民家家用的监控录像记录了事发时的场景,录像资料可以清晰的看到车辆先后两次碰撞的过程,但是因为事发时天色已黑可见度差,导致无法辨别出逃逸肇事车辆的细节;由于事发突然,现场目击者也无法提供肇事车辆号牌以及具体特征,案件侦破一时陷入僵局。
山重水复
鉴于案情重大,性质恶劣,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连夜调动精干力量召开案情分析会,并决定成立“5.18”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专案组,兵分三路同时开展调查。一路对肇事车辆可能逃跑的所有沿线电子监控系统进行排查;一路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对周围村庄的嫌疑车辆进行调查摸底;一路从现场遗留物入手,尽快确定车型对全县以及周边县区的可疑车辆信息进行调查。
专案组民警连夜排查肇事现场沿线所有单位以及居户监控资料,第二天一早,另一组办案民警带着现场残留的防雾灯对全县各大汽车修理厂、汽车配件商店和销售点开始逐一进行排查。在某汽修厂走访时,一位有多年修车经验的老师傅向民警们反映,从残存的防雾灯外形来看,肇事车可能是“东风风行”牌凌志M3型小型普通客车。老师傅的反映与民警调取监控视频信息以及证人描述相符,根据排查分析汇总,专案组明确断定,车牌号鲁M36L56小型普通客车有重大肇事嫌疑。
随即,专案组民警赶赴嫌疑车辆车主滨州市惠民县淄角镇胥某家中,但是人、车均不在家,其家人也称不知其行踪,并称无法联系胥某。案件再次陷入了困境之中。
水落石出
为尽快破案还伤者公道,“5.18”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专案组重新梳理思路,确定侦破方向,在惠民警方配合下,办案组民警兵分两路开展工作。一组民警对惠民县淄角镇周边汽修厂展开排查;另一组民警在肇事逃逸嫌疑人居住场所附近设点蹲守。
很快,专案组民警在惠民县淄角镇一汽修厂找到了重要线索,并成功提取肇事车辆更换下的有明显碰撞痕迹的机动车前杠。经比对,鲁M36L56小型普通客车更换下的前杠的碰撞痕迹与电动三轮车碰撞痕迹吻合。毫无疑问,鲁M36L56小型普通客车就是要查找的肇事车辆。证据确凿,但蹲守民警连续两天两夜守候,却一直不见嫌疑人、车的踪迹。
就在这时,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传来消息,肇事嫌疑人胥某迫于公安压力已到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投案自首。原来,事发后,胥某心存侥幸驾车逃离现场,随后沿小路绕行回到惠民淄角镇,并连夜找人帮忙更换了车辆前杠,安装上新雾灯,并将车藏匿在惠民一工地内。之后的几天,胥某如惊弓之鸟,四处躲藏。后来听说警察已经找到了家里,知道撞人的事再也躲不过去了,于是到商河警方自首。胥某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至此“5.18”肇事逃逸案件水落石出。
目前,胥某已被商河警方依法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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