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交警开展专项整治 多举措治理“黄标车”
来源: 作者:王哲 2014-11-14 10:08:00
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扼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要求,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利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优势警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治理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大众网济南11月14日讯(记者 王哲 通讯员 刘志海)
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扼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要求,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利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优势警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治理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所谓“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机动车排气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所以淘汰黄标车,是因为在机动车中,黄标车对污染的“贡献”最大。黄标车的尾气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有关研究表明,1辆黄标车平均相当于5—10辆左右新车排放。加快淘汰黄标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对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有助于减少车辆“冒黑烟”现象,提升城市形象。
为加快淘汰黄标车的进程,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参与、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和谐统一。他们通过源头排查、财政补贴、路面查纠、科技监管、宣传引导等措施,进一步削减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实现2014年底前禁行区无黄标车通行,2016年底前全县无黄标车通行的工作目标。
为积极稳妥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了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各项治理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大队实行每周一调度、每半月一通报,不定期对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排名情况纳入对各科所队年度绩效考核。同时,进一步明确细化片长、路长、段长的工作责任,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对工作力度大、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部署不力、工作战果不佳的,予以通报批评。
淘汰黄标车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执法环境复杂,社会影响面大。他们要求全体民警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充分考虑驾驶人的承受度,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讲究策略艺术和方式方法,防止引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各科所队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统计上报,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及时收集上报统计数据和相关工作经验。
自11月1日起,商河交警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黄标车、无标车、冒黑烟车、未检车、报废车等高污染排放机动车,以及黄标车闯禁行、无标车违法上路、驾驶报废车上路、车辆逾期未检验、机动车排放黑烟、伪(变)造环保检验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黄标车辆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法禁令指示标志”处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计3分处理。截止目前,已查处黄标车闯禁行等相关违法行为39起,批评教育驾驶员61人次,取得显著效果。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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