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1——85196021

投稿信箱:wode_210@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泉城新闻 > 商河县

商河县居民医疗保险费开始缴费

来源:   作者:王哲   2015-11-27 16:54:00

根据全县统一安排,2016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大众网济南11月27日讯(记者 王哲 通讯员 王志华 宋召)根据全县统一安排,2016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参保的人员为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儿童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具有商河县户籍的居民;年满18周岁,具有商河县户籍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

  缴费共分4个标准:学生儿童为80元;成年居民一档是300元;成年居民二档140元;低保、五保、重残和符合规定的优抚人员,个人不需缴费,由政府财政负担。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参保人在缴费期内要足额缴纳参保费后,才能按享受2016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12个月内的儿童)可在落户后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同时,提醒广大参保群众做好普通门诊变更和门规变更相关事宜。需要变更2016年度普通门诊定点的参保人,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直接到新选择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12月31日以后无法办理;不需要变更的,无需办理变更手续。需要变更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到商河县居民医保科办理变更手续,12月31日以后无法办理;不需要变更的,无需办理变更手续。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王哲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