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推10项法律援助新举措
来源:大众网济南站 2014-10-09 16:30:00
今天10:30,济南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接听12345市民来电时表示,为了不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济南市司法局推出10项法律援助新举措,其中包括免除对农民工、70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的经济条件审查。
济南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接受记者采访。
大众网济南10月9日讯(记者 张娜)今天10:30,济南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接听12345市民来电时表示,为了不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济南市司法局推出10项法律援助新举措,其中包括免除对农民工、70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的经济条件审查。
9日,谢圣仁接听市民来电时承诺,绝不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了实现这一承诺,济南市司法局推出法律援助10项便民新措施:
实施“温暖法援”行动,推行资深律师点援制,开办法律援助专家“门诊”;建立受援对象信息库,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伸服务,开展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及心理疏导服务;降低申请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将困难标准由原来的低保水平2.5倍扩大到2.7倍以内,将大中小学生等纳入援助范围;简化受理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70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等人免于经济条件审查。
同时,打造城区6个“半小时”、乡镇6个“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效率;在市建筑业农民工服务中心、市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窗口,派驻律师值班,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建立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在100万元的基础上追加到150万元;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将诉讼类案件补贴由800-1000元/件,提高至1200-1800元/件,进一步提高援助律师办案积极性和案件质量;加强对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和协调,就近指派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联合政府部门、公检法、社会团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活动,构建全市“大法援”格局。
责任编辑: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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