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1——85196021

投稿信箱:wode_210@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总汇 > 长清公安 > 案例直击

长清一男子轻信“香港富婆重金求子”被骗10万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6-01-07 10:08:00

“自称香港香港富商妻子,丈夫不育,求代孕者,一旦受孕将支付30万酬金,孩子顺利生产再支付150万酬金”。这等财色兼收的好事说给谁听都不信,但骗子设下的诱饵总会有上钩的鱼儿。长清区公安局近日侦破一起重金求子诈骗案件,抓获嫌疑人2名,涉案价值10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车辆人员照片

  

  民警在火车站对犯罪嫌疑人做工作

  

  犯罪嫌疑人取款

  大众网济南1月7日讯记者 王亚男 通讯员 曲文政 孙久植)“自称香港香港富商妻子,丈夫不育,求代孕者,一旦受孕将支付30万酬金,孩子顺利生产再支付150万酬金”。这等财色兼收的好事说给谁听都不信,但骗子设下的诱饵总会有上钩的鱼儿。长清区公安局近日侦破一起重金求子诈骗案件,抓获嫌疑人2名,涉案价值10万余元。

  “香港富婆重金求子”老汉信以为真

  11月3日早,一位满脸愁容的老人在一位年轻男子的搀扶下来到长清区公安分局平安派出所报警。起初,老人吞吞吐吐,似乎并不愿说出事情真相。在民警耐心的劝说下,老人最终放下了思想包袱,道出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原来,老人姓李,61岁,三年前老伴因病去世,今年6月27日,李某接到一位自称“李燕”的电话,“李燕”说自己是香港富商妻子,丈夫无法生育,询问其是否愿意帮她怀孕,并承诺一旦受孕,将付给30万元酬金,如果顺利生产,再付给150万元的酬金。

  电话中,对方言语诚恳,并抛出高额的金钱利诱,李某一时心为所动。在随后的四个多月里,“富婆”频繁电话联系李某达200余次,为了打消李某的顾虑,“富婆”还给了李某一个电话号码,称是其代理律师的电话,让李某和代理律师联系,确定其说的是否属实。李某与律师电话联系,律师详细解释了重金求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等问题,有了律师的定心丸,李某更对重金求子深信不疑,慢慢掉入嫌疑人设下的陷阱中,以为自己既能有巨额钱财到手,又能赢得美人心。

  期间,“富婆”三、四次说自己专门从香港到济南某酒店与李某会面,双方约定见面时间后,每次“富婆”都是“临时有事”无法赴约,老实的李某对此并未起疑。为了将钱骗到手,“富婆”以购买飞机票、办理同居证、支付律师费、公证费等为由,先后十三次让李某通过银行汇款10万余元。近日李某的儿子发现其父亲频频外出汇款,追问下才知道其父亲极有可能被骗了,急忙拉着父亲到派出所报案,在民警的详细询问下,李某才真正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两省双线查证 鏖战十天锁定嫌犯

  接到报案后,长清区公安分局立即抽调刑警大队、平安派出所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经调查,专案组确定涉案人员在浙江绍兴、福建泉州等地活动,随后民警兵分两路同时奔赴浙江、福建两省开展侦查工作,成功确定一名嫌疑人身份。

  11月19日,专案组决定闽浙两地同时收网,分别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将代某兰(女,44岁,福建省人)和代某祥(男,36岁,四川省人)抓获。经审查,代某兰通过群发短信、电话联系寻找作案目标,见有人相信,便以路费、营养费等名目要求受害人汇款,代某详则冒充律师,以协议需要公证为名,骗取受害人钱财。两人对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至此,李某被诈骗案仅用十天便成功告破。

  警方提醒

  办案民警介绍,骗局中的骗子假装自己是有身份或者有地位的女子,家里的先生身体有病,无法生育,再抛出另有重金感谢的诱饵,就很有杀伤力。由于牵涉私密,发现被骗后,一些男性往往不敢与家人说起,直至被家人发现钱款有异常,纸包不住火了,才不得不报警。

  民警提醒市民:“重金求子”实质上就是“借精生子”,涉及社会、道德、法律等一系列问题,与现行的法律、伦理和社会道德相违背,因此,即便有人真的愿意与他人签订这种求子合同,法律也不会认可这种合同的效力。

  而所谓的由律师事务所代理、由公证处公证、由工商局备案更是无稽之谈,在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发生。广大群众再接收到类似的信息时,应该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识,以免受到不法侵害。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王亚男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