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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警惕招工诈骗:是陷阱不是馅饼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6-02-18 10:27:00

春节过后,正是务工人员找工作的黄金时期,热闹的招工市场,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劳务市场、中介、网络等途径实施诈骗。面对这样的陷阱,有些人因为无知而跳下去,有些人却因为求职心切,错把陷阱当馅饼,也中招了。

  春节过后,正是务工人员找工作的黄金时期,热闹的招工市场,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劳务市场、中介、网络等途径实施诈骗。面对这样的陷阱,有些人因为无知而跳下去,有些人却因为求职心切,错把陷阱当馅饼,也中招了。

  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警方在此提醒,急于找工作的朋友要擦亮自己的眼睛,细心一些,提高警惕。同时呼吁大家将防范招工诈骗进行到底。

  揭秘:让招工骗术“见光死”

  下面,将向大家介绍几种常见招工诈骗案件的特点,让我们拆穿招工骗术,让它无所遁形。

  ▲“张贴广告”招聘诈骗

  特点:犯罪分子在街头人流较多的繁华路段张贴招聘启事,吸引应聘人员。

  ▲“非法中介”招聘诈骗

  特点:在所谓“招聘公司”的“保护”下,犯罪分子骗取务工者信任,与务工者签署协议,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后,携款潜逃。

  ▲“媒体网络”招聘诈骗

  特点:犯罪分子通过在一些小报、招工网站发布虚假招工信息,诱骗务工者前来应聘,通过电话联系、汇款等方式诈骗钱财。

  ▲“找硬关系”招聘诈骗

  特点:此类诈骗案件中,嫌疑人往往吹嘘自己门路广、关系多,可以通过“关系”帮事主找到“好”工作,但为了疏通关系需要花钱,但是当事主交钱后,骗子要么逃之夭夭不见踪迹,要么好工作遥遥无期。

  警方通过对近几年抓获的利用熟人帮忙找工作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分析发现,大部分骗子均没有正当职业,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声称自己神通广大,无所不能,而且口齿伶俐,能说会道,经常把事主“忽悠”得深信不疑。

  此类案件中,嫌疑人与事主之间往往是“半熟脸”,双方相识的途径有三:一是事主与嫌疑人是通过中间人认识的,对骗子的情况只是由中间人进行介绍,没有更深的了解,有的甚至连真实姓名都不知道;二是熟人诈骗。以前由于工作、学习、生活中的交流双方认识,但联系并不密切,事主并不了解对方近况。而实际上嫌疑人的工作、住址均已发生变化。三是网上相识。嫌疑人故意在网上留言,声称能帮助找工作并留下联系方式,事主遂于嫌疑人联系相识。

  ▲“见面交费”招工诈骗

  特点:此种类型的诈骗案件发案最为普遍,嫌疑人多通过小广告、网络、短信、报刊等媒介,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诱骗求职者面试,面试后,对方以交纳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保险费、押金、手续费等名义收取应聘者钱款。应聘者交费后,结果大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金蝉脱壳”。嫌疑人假称带事主去看工作单位(一般是歌厅或酒店),嫌疑人以各种理由让事主在门口等待,自己则从其他出口逃离,等事主发现为时已晚,对方电话也已关机,询问招聘单位被告知根本没有招聘意向,回到面试地点也是人去楼空。

  二是“捉迷藏”。交纳各种费用后,所谓招聘单位只开具费用收据但不盖章,而后左拖右拖找各种借口不为事主安排工作,当事主要求退款时就和事主捉迷藏,等钱骗得差不多了就逃之夭夭。

  三是“黑中介”。交费后,事主与“中介”签下合同(盖假公章),双方约定中介公司负责为事主找到工作,半年内有效。在随后的时间里,中介公司并没有为事主找到任何工作,事主每天都在打电话催问情况,然而始终没有着落,就当事主上门讨说法的时候,才发现人去楼空,最后一打听才发现自己遭遇“黑中介”。

  ▲“监控面试”招工诈骗

  特点:嫌疑人假装要对应聘者进行“面试”,事主如约到来,对方又来电话,说不用面试了,有关部门已通过监控录像对事主进行暗中“面试”,认为事主符合招聘条件,“面试”已经通过,过几天就可以上班。但是要事主先要交纳押金和体检费,公司不要现金,直接将相关费用汇入公司账号。随后,事主从银行向该账号汇入数千元钱。汇款后,事主打电话询问何时上班,被对方告知听通知。此后,事主再也打不通对方的电话,才知上当受骗。(通讯员 曲文政 孙久植)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王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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