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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晓丹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进校园”教育活动常态化,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近日,历下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兴欣走进济南市砚岭学校,以“与法‘童’行 ‘典’亮生活”为主题,为师生进行普法宣传。
张兴欣法官以学校师生耳熟能详的经典古诗词为切入点,通过对《池上》《游子吟》《送元二使安西》等经典古诗词进行释义和发散联想,展示其中蕴含的法律思想和人生哲理,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刑事责任年龄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讲解,并表达了对于现场各位同学的美好祝愿。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历下法院将积极开展法治教育,为孩子们上好“法治第一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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