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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济南市委批准,济南市纪委监委对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马振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振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和购物卡,与私营企业老板“亲”“清”不分,将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纪法意识淡薄,底线思维缺失,恣意妄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缓缴土地出让金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马振海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济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济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马振海开除党籍处分;由济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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