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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养老保险遭遇捆绑收费 3600万流向何处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2013-10-24 16:48:00

23日,媒体刊发《不交档案代管费,不给入保险》的报道,反映济南市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养老保险时被捆绑收费的问题。济南市人社局副局长、市社保局局长郑志友表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是社保工作中的新现象,现在迫切需要就捆绑收费问题给参保市民一个解释。

  23日,媒体刊发《不交档案代管费,不给入保险》的报道,反映济南市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养老保险时被捆绑收费的问题。24日,济南市人社局、济南市劳动就业办组织召开专题商讨会。济南市人社局副局长、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主任黄厚安表示,档案管理费和代缴养老保险费一同收取在有的区级就业办的确存在,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出台整改措施,避免档案管理费搭养老保险缴费的便车。

  对于每月10元的档案管理费的收费依据,相关方面坚称是在执行鲁价费发〔2012〕158号文,“山东省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含企业职工档案)收费标准调整为:单位或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0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每份每月3元。”

  对于参保人员能否自愿的疑问,黄厚安表示,这个费用取消不能由人社部门决定,而缴纳养老保险就必须有档案,没有档案的要建立档案。对于部分交费市民提出的只交养老保险费、不扣档案管理费的诉求,黄厚安表示,这还需要研究之后作出决定,但会充分考虑到这部分市民的诉求。

  对于每月10元档案管理费流向何处,现场经手的财务部门负责人称,档案管理费都是收支两条线,全部上缴财政,但市财政会根据这部分钱的收取情况,在部门预算上予以体现。也就是说,劳动就业办收取的档案管理费与该部门平时的运行经费不无关系。

  资料显示,与参保市民签订合同的另一方是“历城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历城区就业办有关负责人却说,这并不是一个机构,而是历城区人社局就业科的一项业务。

  济南市就业办相关负责人还说,如果这部分收费取消,济南市、区、街道庞大的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可能会受影响。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有大量临时工,正是依靠这部分经费支撑。

  23日,济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积极回应的态度,赢得参保市民的肯定,“积极商讨解决之方,是件好事”。不过,针对济南市人社局的一些具体说法和苦衷,一些受访的参保市民也进一步提出了质疑和建议,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协调,取消这项“捆绑”收费,减轻难就业群体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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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交费不让入保险,这种自愿如何行使?

  山东省物价局收费处的工作人员解释称,代管档案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且只针对人事关系及档案,如果强制和变相强制收取档案管理费,则属于违规行为。从省物价局的答复来看,显然灵活就业的参保人有权拒绝委托代管档案。但是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参保人是否能够行使这种自愿权利呢? 

  23日,济南市人社局副局长、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主任黄厚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却表示,这个费用取消不能由人社部门决定,而缴纳养老保险就必须有档案,没有档案的要建立档案。

  对此,一位参保人质疑说,人社部门与物价部门的答复相矛盾,物价部门要求是否代管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但人社部门明确,不交代管费,没法入保险。言外之意是,你行使自愿的权利,就必须放弃入保险。“这种自愿其实是伪自愿,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协调,让我们能够既入了保险,又不违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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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是交养老保险,为何去就业办交费?

  “我到社保部门交养老保险,应该是社保部门给我办理,为什么又让我绕个弯子,去给就业办交档案代管费?我们都是个体户,没什么复杂的档案,即便需要建档,按理说,这也是社保服务的一部分,为什么要把档案这一块另外拆出来收费?”一位参保市民说,本来是去人社局的一个部门办养老保险,结果被要求向人社局的另一个部门交费,而且不交这个钱,就不能办养老保险,“这个事情,怎么说都有点奇怪。”

  另外,根据历城区就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历城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不是一个机构,而是一项业务。也就是说,市民在和一项业务签订协议。“这就更奇怪了,一项业务能作为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合同方吗?我对这个合同的合法性存疑。”一位参保市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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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是全额拨款,为何还捆绑收代管费?

  据了解,济南市就业办和济南市社保局都是济南市人社局下属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3日,有参保人致电本报,针对上述单位的身份,对其捆绑收费的行为提出质疑。他说,两个单位都“吃财政饭”,由纳税人供养,社保工作又属于公共事业,为什么我们去办社保时,还必须交档案代管费?

  另一位参保人更为全面地分析说,全额拨款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也可以有收费,也就是物价部门核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比如说去办一个证件,可能要交工本费。但是仔细对比,参保要交的档案代管费与这种工本费不同,工本费是与证件直接对应的一项收费,交的这个钱就是办证的费用;而对于入保险来说,委托代管档案是一项自愿业务,“自愿就意味着即使不交档案代管费,应该也能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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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单位的弱势群体,为何承受额外负担?

  有参保人致电本报诉苦称,灵活就业人员中,不少是个体户、下岗职工,甚至靠在路边摆摊设点维持生计,本就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可没有工作单位,反而要比有工作单位的人每月多交10元钱,这不是雪上加霜么?

  还有一位参保市民称,在七八年前他就曾考虑参加养老保险,可咨询之后,把自己吓得不轻。“当时养老保险最低档缴费也就七八十元,每月的档案管理费就要10元钱!”

  对此,济南市就业办和社保局也有苦衷。济南市就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149个就业公共服务平台都要维持,在这些服务机构中,存在大量雇佣人员,如果没有收费和财政返还,他们的工资待遇如何维持?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已经超过30万人,市社保局没有精力和能力收缴保费,只能依靠基层的就业服务部门。

  “这是人社局两个部门之间需要协调的事情,雇用临时工不能成为将负担转嫁到参保人身上的理由。”对于这样的解释,一位参保人如此反驳。

  济南市人社局副局长、市社保局局长郑志友表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是社保工作中的新现象,现在迫切需要就捆绑收费问题给参保市民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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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元“定价”如何算出,能否适时取消?

  “我的档案只不过是一张纸,很可能多年都用不到,只是保管一下,竟然每个月扣10元?”有参保市民质疑说,从人力成本上来讲,事业单位员工由财政发工资;从纸张成本来讲,一张纸也不能值10元钱。这个收费“定价”是怎么算出来的?

  对于10元钱的收费标准问题,记者23日再次联系济南市物价局收费处,该处工作人员称,分管这项工作的人员仍然在出差,现在无法作出回应。针对档案管理费问题,记者连续两天联系采访济南市物价局收费处,都得到分管人员出差开会的回答,对于10元的收费是否合理、如何核算出来的,济南市物价局至今仍无答复。

  另据介绍,济南市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30万人,以每人每年120元计算,济南市一年收取的档案管理费可达3600万元之巨。“这笔巨款究竟流向何处?有多少用于档案管理?有多少上缴财政?财政又以何种方式返还?”一位参保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晒晒账本。

  “再退一步讲,即便这项收费经过物价核准,就一定一直是对的吗?现在都强调要逐步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部门应该多听听老百姓的意见,充分考虑就业弱势群体的难处,适时对收费政策作出调整。”一位参保市民表示。

    原标题:济南:养老保险遭遇捆绑收费 3600万流向何处

 

初审编辑:闫明清
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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