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交运营突发事故怎么办?济南有应急预案了

2019-07-03 16:58:00 来源: 生活日报 作者:

  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突发事件发生前后的工作做了规范。轨道运营突发事件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列车撞击、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以及客流拥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行车中断、财产损失等情况。   轨道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协同配合,快速反应、科学处置,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原则。

  

  市政府成立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全市轨道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厅副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台港澳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运营单位和客运企业等组成成员单位。

  轨道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作为第一响应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成立企业层面的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地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轨道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市政府及时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具体包括治安管理、人员安置与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物资供应与补充、恢复生产等事项,尽快消除轨道运营突发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秩序。

  运营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实战演练,并在演练结束后及时开展效果评估。市指挥部办公室应支持轨道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风险评估智能化、数字化。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专家库,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根据济南市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外处理轨道运营突发事件经验,不断提高防范和应对此类突发事件的技术能力。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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